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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一万年的乌龟(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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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字面解释便是“预先期望”

,仅仅期望这些理由为真,并不等于这些理由客观为真,这种做法违法了充足理由律。

类似的例子非常多,例如:

某青年驾车看到一位老人倒在路边,便好心停车将其送进了医院。

老人的家属赶到医院后,一口咬定是青年开车撞倒了老人,遂将青年告上了法院。

但由于老人摔倒导致中风,无法说话,不能说明自己摔倒的原因,而青年也无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因此,法官认为青年应该负全部责任。

法官判定的理由是:如果不是青年撞倒老人,他不可能在将老人送到医院救治后还帮老人垫付医疗费用;一定是他撞倒老人后,受到良心的谴责,才将老人送到医院救治,但为逃避责任,把自己送老人救治的行为说成是见义勇为。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青年撞倒了老人,所以这位法官判定青年负全部责任的理由也都是“预期理由”

我们来看这则小故事:

一个年轻人拎着乌龟叫卖:“卖乌龟,卖乌龟啦。

千年鹤、万年龟,活了一万年的乌龟便宜卖了。

乌龟长寿,好兆头啊,快来买啦。”

一个中年人要给老人祝寿,正在考虑买点什么礼物,听到年轻人的叫卖,心想:“买只长寿的乌龟,图个好兆头,也算一个别致的礼物。”

他便买了一只。

可到第二天中年人却发现乌龟死了,于是气呼呼地跑到市场去找那个卖乌龟的年轻人。

他一把抓住卖龟的年轻人,说道:“你这个骗子,你不是说乌龟能活一万年吗?可我买到家才一晚上就死了,你必须退我钱。”

年轻人哈哈大笑道:“我可没有骗人,只能怪你运气太差了,你买到的那只乌龟刚好是已经活了一万年的乌龟。”

年轻人的回答显然是违反充足理由律的。

“刚好是已经活了一万年的乌龟”

的说法毫无根据,不是“乌龟死亡”

的充足理由,这犯了被称为“虚假理由”

的错误。

早上一上班,小李就悄悄对小王说:“你知不知道老周要提处长了?”

小王问:“单位的人事调整工作开始了?”

小李摇摇头说:“这倒没有听说。”

小王道:“那你怎么知道老周要提处长?”

小李神秘地说:“大家都在说老周和单位新来的一把手是校友,原来就认识,好像关系还很好。”

小王有些不信:“真的吗?”

小李道:“很多人都这么说呢,我们处的处长一直空缺,这下肯定是老周的了。”

小李认为老周要提处长的根据是“大家都在说老周和单位新来的一把手是校友,原来就认识,好像关系还很好”

这其实并不是老周提处长的必要条件,也不是老周提处长的充足理由,“大家都说……”

这样的错误称为“以闻为据”

,也叫“坊间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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