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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鹈”
即鹈鹕,是一种捕鱼的鸟[2]。
鹈在梁上,不濡其味,当然没有捕着鱼。
诗的意思是以鹈不得鱼比女子没得着男人,所以下文说:“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候人》四章曰:
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周南·汝坟》)
泌之洋洋,可以乐饥。
(《陈风·衡门》)
乘我乘驹,朝食于株。
(《陈风·株林》)
这诗的原事是灵公**于夏姬,古今无异说。
我以为“朝食”
二字即指通**。
《楚辞·天问》里有很好的证据。
屈原问禹娶涂山事曰:
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四方,焉得彼嵞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维嗜不同味,而快鼌饱?
“饱”
与“继”
不押韵,当为“饲”
之误。
“朝”
、“鼂”
古今字,饲与食通,“鼂饲”
即朝食[5]。
上文曰“通之于台桑”
,下文曰“快朝食”
,语气一贯。
王逸《注》曰:“何特与众人同嗜欲,苟欲饱快一朝之情乎?”
虽据误字为说,但不曰饱腹而曰饱情,却抓着屈原的意思了。
屈原用“朝食”
二字,意指通**,则《诗》中“朝食”
的意义可以类推了。
正如朝饥可省为饥,朝食也可省为食。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郑风·狡童》)
息即《葛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北山》“或息偃在床”
之息,所以与“不能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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