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不允许员工自由结社,而要在企业工会领导下谈判,而工会主席又是企业领导层成员,这样的集体工资协商怎么可能协商得下去呢?对此,杨宜勇认为,集体工资协商既可以由工人选举代表来谈,也可以学西方国家的做法,由工会聘请谈判专家和资方谈。
但无论哪一种方法,目前看来都不太现实。
正因如此,中华全国总工会又在进行另一种探索,设想以后工会主席不再属于企业管理层成员,而是和工人一样拿工资,迫使他们为工人的利益着想。
但这样一来是否能解决问题?很不乐观,实践中必定会冒出许多新问题。
例如,谁能保证这工会主席虽然拿的是工人工资,却不会暗地里被资方收买?这样的例子实践中还少吗?
所以归根到底,以上这些措施都要从法律上加以规范,保证落到实处,才能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纠正分配不公方面收到实效。
千万不要小看最低工资标准在调整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在过去,通常流行的观点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
,可是如果没有初次分配的公平,哪里还谈不上有二次分配的公平?无论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公平应当摆在绝对重要位置。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那么,怎样来体现公平呢?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有力措施之一,并且是政府可以调控得了的,不像其他一些措施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最终根本无法落到实处。
研究表明,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比重1983年为56.5%,2005年下跌到36.7%,下跌了20个百分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比重同步上升了20个百分点。
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在美国,一个产业工人的劳动收入可以供养4.8人,即劳动供养率为1﹕4.8,德国、英国、法国的劳动供养率是1﹕6.8,日本、韩国的劳动供养率是1﹕3.8,可我国是多少呢?绝大多数人还达不到1﹕1.5。
如果一个普通的产业工人月收入是2500元,按照生活价格指数估算,其劳动供养率只有1﹕0.45。
令人心酸的是,2500元的月收入在我国产业工人中已经算是“高工资”
了,70%以上的产业工人达不到这样的月收入标准[10]。
由此可见,通过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来改善劳动供养率、达到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还不重要吗?
顺便一提的是,增加居民收入并不是只能依靠提高劳动报酬在GDP中所占比重,甚至也不能依靠在结构上改变分配不公,这些都是就全社会角度而言的。
对于个人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来说,要想挤入中等收入人群,最关键的是三点:一是提高自身素质,敢于跳槽;二是依靠集体工资协商提高劳动收入;三是自主创业,不仅仅满足于替人打工。
[1]孙小林:《收入分配改革:应保证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1月1日。
[2]《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国家统计局网站,2012年1月20日。
[3]王小广:《中国模式面临的巨大挑战》,新浪网,2009年10月22日。
下同。
[4]孙小林:《收入分配改革:应保证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1月1日。
下同。
[5]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P13。
[6]何伟:《公平与分配不能联姻》,《理论前沿》,2005年第21期。
[7]何伟:《资源分配不公决定收入分配不公——再论公平与分配不能联姻》,《中国流通经济》,2006年第7期。
[8]高初建:《行业收入15倍差距催促收入分配改革》,《经济观察报》,2011年2月11日。
[9]孙小林:《收入分配改革:应保证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1月1日。
[10]陈东海:《收入初次分配也须优先注重公平》,《第一财经日报》,2010年9月1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