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符为伏卧的虎形,金属所造,上刻铭文,分为左右两半,底有合榫,右半边由君主保存,左半边发给将领,将领只有拿到右半边并核验无误,方才可以调动军队。
国君通过玺符制度大大加强了对文官和武将的控制。
同时,为了对官员实行考核,各国还实行了“上计”
制度。
计即计书,指统计的簿册,记载年内仓库存粮数字、垦田和赋税数目、户口及治安情况等。
每年中央和地方长官都要把自己管辖内一年中各种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剖析为二,右半边由君主保存,左半边由官员保存,年终,官员要到国君那里述职,由君主亲自核验,根据成绩优劣,决定赏罚。
这是法家刑名之术在制度上的体现,与今天所说的目标管理方法有一致之处,标志着当时的行政管理水平。
四、爵等
春秋时期,有所谓“人有十等”
[13]之说,就是王、公、大夫、士、皂、舆、隶、僚、仆、台,士以上属于贵族,皂以下为下层劳动者,类似贱民,大概与职业有一定联系。
这两类的划分,最主要的标准就是血缘关系,即根据出身决定地位。
士以上虽然根据宗法制而划分出4个等级,但他们都是因为血缘关系而同属统治者,皂以下的6个等级是否有宗法,我们不得而知,但因为不具有所谓贵族血统而处于被压迫的地位。
战国时期,各国虽仍实行等级制,但本质已有很大改变。
三晋、齐、燕等国,大体可以分为卿和大夫2个等级。
卿又分为上卿、亚卿;大夫又分为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
楚国有执珪、通侯、五大夫等爵位。
秦国商鞅变法时设立20等爵制,按自然数由小到大爵位由低到高如下:1.公士;2.上造;3.簪褭;4.不更(相当于士);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相当于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庶长;18.大庶长(相当于卿);19.关内侯;20.彻侯,相当于诸侯。
据说秦的官职与爵位是不分的,第16级大上造以下既是爵位,也是官名。
秦国爵位原来是军队中官兵等级身份的标志,不同级别在战斗中承担的任务不同,行军作战方式也不同。
只要有功,就可逐级升迁,按级别享受国家授予的特权,包括做官、获得土地、田宅、奴隶,享受食邑租税、赎身、减轻刑罚等。
最为典型的,是斩得敌国甲士首级一颗,爵位可上升一级,得田百亩,住宅九亩,服役的“庶子”
一人。
若要做官,可任50石之官。
其他军功也各有相应的赏赐。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权,如诉讼时,爵位高的才能审判爵位低的;爵位高的即使有罪失爵,也不能给其他有爵位者充当奴仆。
在一定情况下,爵位还可用来赎免自己或家人的奴隶身份,犯罪时还可用来减轻刑罚等。
秦的爵制原本是奖励军功的,后来也用到其他事务中去。
例如,为了大规模迁移民众,便采取“赐爵”
的方式加以鼓励;为了扩大兵源、举行庆典、优待少数族等,也都用赐爵的办法。
有时为了鼓励农耕、增加财政收入,甚至可以用卖爵的办法来换取粟米。
秦的爵位制到了汉朝仍然沿用。
总之,战国时期的等级制度大体是根据才能和军功来规定的。
这与春秋及以前靠血统和出身决定的宗法等级制度相比,显然有着本质的不同。
五、兵制
春秋时期,各国军队的核心部分由国君的宗族成员和私属人员组成,作战时,征发国人(国人是与国君同宗族的人,居住在国都及近郊,属于国家的公民,有权参与政治,更有义务服兵役,缴纳军赋)作为车战的主力,同时,使用奴隶、普通平民作徒、卒,徒步随从作战或服劳役。
也就是说,当时的军队以贵族为主体。
春秋后期,由于分封制和宗法制的难以为继,贵族分化严重,无论是公子公孙,还是普通国人,地位不断下降,财力物力越来越少,越来越感到难以支撑军赋的要求。
军赋包括军备和军役,《左传》中有“量入修赋。
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楯之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