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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手定胡惟庸和李善长的罪案时,故意含糊其词,什么“屏左右”
“人不得闻,但遥见颔首而已”
,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可以设想,王世贞对这个漏洞是看得很清楚的,他照着朱元璋亲自制定的罪状去写,目的在于把朱元璋的空言罗织摆到读者面前。
清修《明史》的编纂者大概也感到了这种罪状难以成立,处理方法却不一样:干脆把这条罪状删掉。
这就无疑是为朱元璋掩盖漏洞。
王世贞接着写李善长逃脱了第一次厄运以后继续为朱元璋效劳,特别点出“洪武之二十一年,肃清逆党,榜列勋臣,犹前善长”
。
这句话实在很重要。
既然胡惟庸逆党已经肃清,李善长在勋臣榜中仍然名列前茅,可见不是“逆党”
。
《明史》又偏偏删掉了这句话。
关于李善长之死,王世贞是这样写的:“又二年所,善长年七十七矣,耄不能检饬其下。
尝欲营第宅,从信国公和假卫卒三百人役。
和探得上旨,攘臂曰:‘太师敢擅发兵耶!
’密以闻。
……会有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
于是御史上书论劾善长,上复为捕存义之子佑、伸置狱。
狱具,谓惟庸初为宁国令,善长荐之,起为太常寺卿,以黄金三百两谢。
及惟庸反谋定,善长遣家奴耿子忠等四十人从,皆厚得其金帛,而惟庸复以西域古剑、白玉壶、玉刻交龙蟠桃酬善长。
群臣奉请诛善长,不许,仍手诏慰谕之。
召诣奉天门与语开创艰难,为流涕。
至右顺门,谓群臣:‘太师老矣,吾欲曲宥佑、伸死,以慰太师心。
’群臣固言:‘善长反状明甚,三尺法非陛下所得私。
’上曰:‘法如是,奈何?’善长大恸曰:‘臣诚负陛下恩,无面目见群臣。
’归而自经死。”
王世贞在这里首先指出李善长已经77岁了,老得连自己手下的人也管不住,哪能搞什么谋反?接着用“和探得上旨”
五个字把问题的实质揭穿了:原来还是朱元璋的蓄谋!
《明史》李善长传却把“探得上旨”
和后面的“攘臂曰:太师敢擅发兵耶!”
删去,变成“和密以闻”
。
这样虽然节省了几个字,就揭露事件的本质而言实在比王世贞差得太远了。
在写了李善长之死以后,王世贞又把解缙代王国用起草的为李善长诉冤的奏疏抄录了一大段,其中把李善长不至于谋反的理由说得淋漓尽致,几乎令人无法反驳。
然后说朱元璋看了奏疏“虽不能用,亦不罪也”
,仿佛是称赞朱元璋宽大,其实是说他心虚。
传后的赞语中说:“其初狱抑何暧昧少证也。
隐之十年而后发,发之后一狱辞视初十年而加详者,宁能使善长瞑也。
嗟夫,王国用之疏可味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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