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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峰”
的果树结出的果实味道平淡无奇,尝过后很快就忘了,而且吃的时候也不会感觉那么有滋有味,没什么特别鲜明的风味。
退一步说,即便这些野果又酸又涩,酿出的酸果汁酸倒牙,那又怎样?它们不还是对人类一贯慷慨友善的梨亚科吗?我还是舍不得把它们拿到苹果酒作坊去。
或许它们只是还没有熟透罢了。
难怪人们认为用这些颜色鲜艳的小苹果酿成的苹果酒最好。
劳登引用《赫里福德郡报告》里的话说:“如果品质相同,个头小的苹果比个头大的苹果更受青睐,因为相较而言,小苹果的果皮和果核所占的比例更大,而果肉酿出的汁液浓度低、味道淡。”
他还说,“为了证明这一说法,赫里福德郡的西蒙兹博士曾经于1800年前后做过一次实验,他先用果皮和果核酿了一桶苹果酒,又用果肉酿了一桶苹果酒,结果发现第一桶酒劲十足,酒香醇厚,而第二桶则口味偏甜,清淡无味。”
伊夫林说,“红纹”
苹果是他当时最中意的酿酒原料。
他引用纽堡博士的话说:“听说,在泽西岛,人们普遍认为苹果皮越红就越适合酿酒,而果皮比较苍白的苹果常常会从桶里被挑出来。”
如今人们依然保留着这种看法。
到了十一月,所有的苹果都熟了。
那些被农夫认为卖不出去或味道不好的苹果挂在枝头,成了漫步者眼中最珍贵的果实。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田野上和丛林中吃起来津津有味的野苹果,一旦带回家去,就会有一股酸涩难当的味道。
那种被称为“漫步者”
的苹果如果带回家,就连漫步者自己都感觉难以下咽。
你的味觉根本接受不了,就像吃到山楂和橡子似的。
在家里,人们还是更喜欢吃“家果”
。
屋子里接触不到十一月的空气,而野苹果必得就着金秋的气息吃才会有滋有味。
难怪提氐卢斯要等到夜幕降临,才邀请马利波宜斯到自己家来过夜,并承诺要用味道清甜的苹果和软糯香甜的栗子来款待他。
我常常会采摘到一些味道浓烈的野苹果,而且每次都满载而归。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果园的主人没有把它拿去嫁接。
不过,等我把它们带回家放在桌子上,拿去吃的时候才发现果子酸涩得要命――简直能酸倒松鼠的牙,把松鸡酸得嘎嘎大叫。
这些苹果挂在枝头,历经风吹雨打和霜冻,汲取天地、季节之精华,所以口感极其丰富。
它们用自己的灵魂深深地打动着我们,刺激着我们的味蕾,渗入我们的心中。
因此,要品尝它们的滋味,必得随采随吃,亦即,必须在户外吃。
要品味这些十月野果浓烈刺激的风味,必须走出家门,就着十月、十一月那凉爽的空气。
户外清新的空气和运动后的振奋让漫步者获得与众不同的味觉,宅男宅女感觉酸涩难咽的果实是他们眼中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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