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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说法是,物以稀为贵。
少就要涨,涨到多少呢?8000元、9000元、10000元都可以 5。
此外,还有“不要卖出绿豆,要卖也要少卖”
,以及“绿豆产量会出现明显减少”
,“价格上涨已成必然”
,“会议有益于经营者对未来市场预期达成共识”
等言辞 6。
上面这张表格就是据此公布的数据列出的。
后来,这次会议被政府部门认定为相互串通、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度减产等涨价信息,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协办企业被处以50万元罚款,其他与会的109家企业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告诫。
那么,能不能仅仅根据这段录音就判定这些企业操纵了绿豆价格炒作,尤其是只根据一位代表一个人的讲话就断定煽动价格上涨呢?各方观点并不一致。
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角度看,管理、监督市场价格是它的职责;可是从企业角度看,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公平市场竞争也是它的责任和义务。
至于这次会议究竟有没有起到为绿豆炒作制造舆论的作用,出现争辩是很正常的,这说明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公开、开放的社会环境。
但有一点非常清楚,那就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最终必须由独立的第三方即司法机构来判决。
“法不辩不明,理不讲不清”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这种情况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不大会出现,因为它们的法律体制比较完善,企业串通涨价行为一定是违法的,但判断这种行为也有严格的标准和依据,相对简单、容易。
并且这些国家对企业作出的处罚也多是通过法院判令来进行的,这对维护全社会良好的商业环境以及所起到的警示作用会更大 7。
1 周婷:《农产品炒作惊现“金融手法”
,监控资金异动遏游资》,2010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
下同。
2 周婷:《农产品炒作惊现“金融手法”
,监控资金异动遏游资》,2010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
下同。
3 《疯狂的农产品,凶猛的游资》,2010年5月19日四川日报。
4 钟晶晶:《发改委称将出台更严厉办法防止哄抬物价》,2010年7月2日新京报。
下同。
5 冯雅:《串通绿豆涨价企业质疑发改委公布录音,拒缴罚金》,2010年7月19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栏目。
6 《发改委揭露绿豆涨价背后黑手:首次公布一段录音,显示一些企业和个人串通涨价》,2010年7月18日京华时报。
7 冯雅:《串通绿豆涨价企业质疑发改委公布录音,拒缴罚金》,2010年7月19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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