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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见,若以火见。”
这是说感官的知识不能得到真知识,而可以获得真知识的主动者在感官之外,但这主动者为谁,却没有说出。
这和公孙龙的见解相近,甚至连用语亦同。
公孙云:“白以目〔见,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
神不见而见离”
(《坚白论》)。
公孙是连精神作用的独立性也是否认了的,《经下》虽然没有言明,但既采取“离坚白”
的论调,在论理上也应该不至于和公孙相反。
(《说下》)“火:谓火热也,非。
以火之热我有,若视日。”
(日原误为曰。
)
“火不热”
是《天下篇》辩者诡辞的一项。
《淮南·诠言训》旧注:“公孙龙以白马非马,冰不寒,炭不热为论”
。
“炭不热”
即“火不热”
,可知此诡辞属于公孙龙。
此《经》与《说》文均有误字,《说》文旧亦未得其读,释者所释多与原意相反,因而遂谓墨与公孙龙相反,其实是错误了。
说火热,只是因为我感觉着热,假如我无感觉,则火无热可言。
犹之目得日而视明,但如盲目无睹,则虽有日而无明。
这种思想仍归结于感官知识之不足以认识客体,我们的感官以为热者而火的本身不必热,我们的感官以为冷者而冰的本身不必寒。
冰之寒,火之热,只是感念的输入而已。
(《经下》)“有指于二而不可逃,说在以二参。”
(参原作累,依孙校改。
)
(《说下》)“有指:子智(知)是,有(又)智是吾所失(原作先)举,重。
则子智是,而不智吾所失(同上)举也,是一。
谓有智焉,有不智焉,可。
若智之,则当指之(此)智告我,则我智之。
兼指之,以二也。
衡指之,参直(正)之也。
若曰必独指吾所举,毋指(原作举)吾所不举,则者固(诸故)不能独指,所欲相(将)不传,意苦(原作若)未校(皎)。
且其所智是也(耶)?所不智是也(耶)?则是智是之(犹)不智也,恶得为一,谓而(尔)有智焉,有不智焉?”
这儿所说的“指”
,当然也是《指物论》的“指”
,但这儿不是论指的原理而是论指的应用。
文字虽然略有讹误,意思是很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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