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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汉人所给予的称谓,在先秦时代,所谓“名家”
者流每被称为“辩者”
或“察士”
。
察辩并不限于一家,儒、墨、道、法都在从事名实的调整与辩察的争斗。
故我们现在要来研讨这一现象的事实,与其限于汉人所谓“名家”
,倒不如打破这个范围,泛论各家的名辩。
这一现象的本身是有它的发展的,起初导源于简单的实际要求,即儒者的“正名”
;其后发展而为各派学说的争辩,一部分的观念论者追逐着观念游戏的偏向,更流为近于纯粹的诡辩;再其后各家的倾向又差不多一致地企图着把这种偏向挽回过来,重新又恢复到“正名”
的实际。
待秦代统一六国以后,封建社会的新秩序告成,名实又相为水乳,于是乎名辩的潮流也就完全停止了。
这样便是先秦名辩思潮的整个发展过程,我现在想把孔子以后的各家的态度,逐一地加以研讨。
一 列御寇
列御寇,我们要说他是一位辩者,或许有人会诧异,但《战国策·韩策》里面有说到他的学说倾向的一段故事,确和“正名”
有关。
“史疾为韩使楚。
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
曰:‘何贵’?曰:‘贵正’。
王曰:‘正亦可为国乎’?曰:‘可’。
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盗乎’?曰:‘可’。
曰:‘以正圉盗奈何’?
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曰:‘请问楚人谓之何’?王曰:‘谓之鹊’。
曰:‘谓之乌,可乎’?曰:‘不可’。
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
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乌不为乌,鹊不为鹊”
便是“名不正”
;必乌须为乌,鹊须为鹊,然后才得其“正”
。
这虽然只是史疾转述的话,但由此可借以推定列子所“贵”
之“正”
,至少是有“正名”
的成分在里面的。
列子的书失传,现存者乃晋人伪撰。
他的遗言逸行散见于《庄子》书中的,我们只知道他也是黄老学派的一人而已。
二 宋钘与尹文
宋钘、尹文是稷下黄老学派的主要的一支,宋钘当于齐威、宣之世,尹文稍迟,逮于齐湣,在此为方便起见,一并叙述。
《汉书·艺文志》有“《尹文子》一篇”
,属于名家,尹乃宋之弟子,尹既属于名家,可知宋亦有辩者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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