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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社会理想是维护血亲宗法制氏族社会。
尽管孔子时代已开始“礼坏乐崩”
,但“思无邪”
时代却一直是他们黄金般的理想。
孔子外而要求维护从原始巫术礼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包含着氏族等级观念的周礼,内而要求树立以原始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包含着原始人道和民主遗风的“仁”
的自觉[23],而推行这种思想的武器之一便是他的“天人合一”
观。
早在孔子之前,除《诗经·烝民》外,周宣王时代的贵族刘康公也说过:“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
(《左传·成公十三年》)这就是说,人受生于天地之精粹,应该以“礼义”
等定命合天。
郑国著名的政治家子产虽推行改革,说过“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
(《左传·昭公十八年》)之类的话,也有“礼”
是“天经地义”
的思想,而且不自觉地透露了建立这种伦理化的“天人合一”
观的思维线索。
一方面,他认为“礼”
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是天、地、人的基本属性或根据,另一方面又认为“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
,无缘无故地置天地于人之上,因而,人只有“则天之明,因地之性”
,“协于天地之性”
,才能“长久”
,结论是:“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这种思维线索是:先将由人类社会产生、符合一定阶级需要的“礼”
赋予天、地、人,作为它们的根本属性,再毫无理由地分天地与人为两个等级,将秉“礼”
的“天地”
抽象,奉为主宰性的“天”
,规定为人崇拜、服从、学习的对象,要求人们以“礼”
合“天”
。
这是一种伦理的、实用的、不合逻辑的“逻辑”
,促使这种“逻辑”
成立并被广为传诵的,是一种对“礼”
的社会情感、直观的“想当然”
(如分“天地”
与人为两个等级)、原始的“天帝”
崇拜以及从小生产农业社会产生出来的、由原始的“天人合一”
观积淀而成的深层心理结构。
于是,它不仅没有受到任何理性的质疑,反而被载之于书,成为名人名言。
这是一种将某种社会情感外推,以直观、实用、传统心理定势为判断推理、根据,臆造外在权威,再反过来用外在权威规范社会思想情感的“混沌”
的、循环的、抑制“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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