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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认为,人正因为不理解人生的“无常”
,才引起“无明”
,才引起执着于人生的爱欲,“爱伴随着贪与欲导致生死轮回,爱到处寻求欲乐、生存、权利”
(《相应部经典》第五卷),这就是痛苦原因的神圣真理(“集谛”
)。
从“苦谛”
“集谛”
引出来的便是消灭痛苦的神圣真理——“灭谛”
,其目的在于“根除欲望以消灭爱,彻底驱除它,离开它”
(《相应部经典》第六卷),达到佛学的最高理想无苦涅槃。
关于“涅槃”
的定义佛教不同派别有不同的说法。
涅槃(或译“泥洹”
)是梵文的音译,意译为圆寂、灭度、无为、真谛、彼岸、不生、无动、解脱、实相、真如、法身,等等。
原意是指火的熄灭或风的吹散,引申为佛教的最高理想。
原始佛教(即佛陀及其传承弟子们的佛教,约存在于公元前6世纪或5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中叶)认为涅槃是一种超越时空、超越经验、超越苦乐,不可思议、不可言传的实在。
在这种涅槃状态中,主体已灭除了烦恼,灭除了贪欲、喜怒、愚痴,放下了现实的责任和人生的重担,解除了知性以及由知性所支配的感受的束缚,得到了精神上的解脱;客观外物再也引不起人的欲望和烦恼,仿佛隐没不现。
主体获得的便是寂静、清凉、不可谓有、不可谓无、不可谓亦有亦无、不可谓非有非无、不可用语言和概念亲证的最高本体。
我们可以联想到,这也就是瑜伽“禅定”
中对纯粹精神的心理体验。
这种感受是很难用概念(包括有、无之类的分别)表达的,因而被异化成了一种幻想的“真实存在”
,成为佛教最理想的和佛徒心灵渴望的栖息之处。
小乘佛教(约公元前4世纪中叶至公元1世纪中叶)也同意这种说法。
不过有的派别认为这只能是一种“虚无绝灭”
的状态,说穿了,便是只有人的肉体灰飞烟灭之后才能享有的境界。
于是他们把涅槃分为“有余涅槃”
与“无余涅槃”
两种,以必然引起苦果的肉身是否灭尽、是否超出了生死寿命的局限为划分“有余”
与“无余”
的标准。
尽管他们解释说经过极为艰苦的修炼,人在人世间也能进入无余涅槃,但它实际引出的结果必然是关于彼岸世界和天国的幻想。
大乘佛教(约公元1世纪中叶至公元7世纪)有些派别反对小乘的解释,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主体观物方式和意识的改造上,认为只要精神得到了改造,人便能在世间享有涅槃,而涅槃又具有常、乐、我、净四种或常、恒、安、清凉、不老、不死、无垢、快乐八种德性。
总之,佛教的“灭谛”
即幻想人们永远栖息在“入定”
的瞬间体验中或由这体验异化出的彼岸世界和天国里,以求得苦和苦因的消灭,求得人的解脱。
为此,他们又设计了种种为实现理想而应遵循的手段和方法,得出所谓引向消灭痛苦途径的神圣真理(道谛),要求人们树立正确的见解(正见)、正确的意志(正思维或正态)、正确的语言(正语)、正确的行为(正业)、正确的生活(正命)、正确的努力(正精进)、正确的思想(正念)、正确的精神统一(正定),此所谓“八正道”
,以破邪显正,对治烦恼。
具体的方法则还有上述三学、六度和三宝(依赖佛、法、僧),等等。
以上便是由四谛(苦、集、灭、道)构成的佛学基本理论体系。
由于它贯穿了“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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