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戛然而止,全势已足,不必另作收束。
初视之,其言似皆甚允当。
详绎之,则白氏此歌乃与传文为一体者。
其真正之收结,即议论与夫作诗之缘起,乃见于陈氏传文中。
传文略云:
[王]质夫举酒于乐天前曰,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
试为歌之如何?乐天因为长恨歌。
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
歌既成,使鸿传焉。
世所不闻者,予非开元遗民,不得知。
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纪在。
今但传长恨歌云尔。
此节诸语正与元氏莺莺传末结束一节所云:
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
予尝于朋会之中,往往及此意者,使夫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
贞元岁九月,执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里第,语及于是。
公垂卓然称异,遂为莺莺歌以传之。
崔氏小名莺莺,公垂以命篇。
适相符合。
而李氏之莺莺歌,其诗最后数语亦为:
诗中报郎含隐语。
郎知暗到花深处。
三五月明当户时,与郎相见花间语。
(语字从董解元西厢本,他本作路。
)
然则莺莺歌虽不似长恨歌之迷离恍惚,但亦不用所谓收结者,其故何耶?盖莺莺传既可谓之会真记,(见拙着读莺莺传,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拾本第壹分。
今附于第四章后。
)故莺莺歌亦可谓之会真歌。
莺莺歌以「与郎相见」即会真结,(会真之义与遇仙同,说详拙着读莺莺传。
)与长恨歌以长恨结,正复相同。
至于二诗之真正收结,则又各在其传文之中也。
二诗作者不同,价值亦异,而其体裁实无一不合。
盖二者同为具备众体之小说中之歌诗部分也。
后世评长恨歌者,如前所引二例,于此全未明瞭,宜乎其赞美乐天,而不得其道矣。
更取韩退之小说作品观之,(详见拙着韩愈与唐代小说,载哈佛亚细亚学报第壹卷第壹期。
)如昌黎集贰壹石鼎联句序及诗,即当时流行具备众体之小说文也。
其序略云:
二子(侯喜刘师服)因起谢曰,尊师(轩辕弥明)非世人也,某伏矣,愿为弟子,不敢更论诗。
道士奋曰,不然,章不可以不成也。
又谓刘曰,把笔来,吾与汝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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