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孟凛只捆住丧尸老弟的手,它的嘴早就咬不了人了,把老弟拉到野地里放生,往回走的时候她又有些纠结,总感觉自己这么做好像那种随便放生外国食肉鱼的脑残。
回到菜地的时候,沈确正蹲在一棵树旁,孟凛好奇凑近,她便指了指几块翻倒的石棉瓦,瓦块下竟然窝着好几只躲雨的灰兔子!
从这个角度,她才发现这周围其实满地都是兔子屎,被雨一冲,简直成了屎海。
好大,好肥,但是好脏,好臭,好失望。
“下雨天它们不会待在地洞里。”
沈确用气声说:“不过我们也没法靠得太近,数量虽然多,但惊了一只,其他都会跑。”
所以她才要用弹弓啊,原来还能射木箭。
不对,兔兔那么可爱!
孟凛悄咪咪问:“出房,呦自然麻?”
话音刚落,就感觉脚边有些痒,转头,一双湿漉漉的兔耳朵晃了两晃,懵懂地瞧着她。
沈确察觉异样,扭头一看,身后的草丛下,竟然也是一窝兔子。
一人一尸齐齐盯着那只胆子大的,后者竟然不跑,她伸手过去,轻轻一拎,小兔子就蜷着四条腿,被她拎在半空。
这回连沈确也有些惊讶了。
她们把抓到的兔子拎回厨房,路上又在废弃的窝棚下捡到两只,这两只更大,孟凛就把小的给放了,放完那兔子也不知道跑,还探头探脑地在厨房门外看热闹。
他们怎么不怕人?回来后,孟凛拿起了小本子。
沈确在磨刀,农庄厨房里火灶齐全,有碳有柴,还有不少成箱储存的山泉水,估计以前是用来泡茶煮汤的,她扭头看了眼,磨刀声虽然霍霍,外头瞧热闹的兔子却越凑越多。
“这里废弃了三年,这些兔子应该都是原本农庄里饲养的宠物兔生的。”
沈确猜这里不仅有兔子,可能还有羊,鸡也不会少,但现在估计都在北边的野地,那里连着山。
兔子是一种很能生的动物,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一只健康的母兔一年就能生七窝,一窝能生四到十只小兔子,而且整个繁殖周期,只需要一个半月,就能接着生。
如果这里起初只有五对兔子,经过三年繁殖,数量很可能已经破万了。
孟凛都听傻了,妈呀,这么能生,感觉比丧尸还吓人!
“所以这些兔子根本没见过人类,这附近应该也没有天敌,只有丧尸,丧尸不会伤害它们。”
对啊,我们丧尸还是很环保的!
孟凛写。
忽然写出这么个长句夸赞同类,小心思实在很明显。
沈确只是“嗯”
了声,余光觑去,丧尸这会儿正坐在小马扎上,咬着笔帽纠结,欲写又止。
她微一侧身,两只兔子便顷刻断了气。
宰杀兔子是有技巧的,沈确颇有经验。
她曾在山区里的基地待过,基地人多,储存的食物却有限,开源节流是重中之重,有人提议打猎,但子弹和食物同样珍贵,便只能下些陷阱,捕捉小型猎物,兔子肉在那段时间就成为了基地最大的肉类来源。
最节省时间的办法,是切掉四脚和头,最好用足够锋利的剪刀,然后揪起后背近尾部的地方,在皮肉分离处剪一个小口,从这就能撕掉整张兔皮。
这时兔尾巴还在,继续在兔尾和大腿连接两侧,斜剪两下,再在临近腹部剪上一刀,撕开,手伸进胸腔,从横膈膜往下撕,内脏就能完整清出。
这样处理虽然无法保留兔皮,但能节省大量时间,在弹药有限,连菜刀都需要省下来当武器的时候,只需一把剪刀,就能处理大量食材。
料理完兔肉,沈确转头去烧火,储存的柴禾有些潮湿,要用更多的火绒来引,她往铁锅里倒了一桶桶装水,盖上锅盖让水慢慢烧。
忙完一回头,外面的兔子竟然还没散。
沈确无声叹气。
在没有天敌的环境,过惯了安逸日子,即便野生动物也会失去最重要的警惕,这些兔子俨然就像末世来临前的人类。
“这两只兔子,用来烤吧?”
孟凛没有意见,兔子肉,她还是第一次吃。
烤具有现成的,看大小应该是烤鱼用的,沈确用干八角花椒和黄酒腌制兔肉,加盐上一点底味,兔肉其实并不算鲜美,所以做法大多要下重油重辣,手头能用的调味料有限,烤是最好的办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