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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受试者在去做即兴演讲之前,被要求阅读《圣经》中一段好撒马利亚人(GoodSamaritan)的故事,随后演讲的内容也关于同一主题。
另外半数受试者阅读的文章与利他主义没有关系。
结果显示,即便读过好撒马利亚人的故事,也没有增加成为乐善好施之人的概率。
这项实验符合关于“基本归因错误”
(fuributionrror)的大量文献研究。
“归因”
一词意指某人行为是倾向于“性格”
因素——换言之,就是某人是个怎样的人——还是“情境”
因素,比如他们是否恰好要演讲迟到了。
“错误”
一词意指这些归因经常是错的,我们倾向于低估情境的影响,高估性格的影响。
换言之,我们偏向了事物本质的影响。
“基本归因错误”
由心理学家李·D.罗斯(LeeD.Ross)在977年提出,其中的含义可能有些令人疑惑。
比如,认为犯人和牧师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人,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看法。
但是罗斯和心理学家同人理查德·尼斯贝特(Riisbett)建议我们重新思考这种直觉。
他们是这样说的:“牧师和犯人几乎不会面临相同或类似的情境挑战。
相反,他们由自己或受他人安排,身处不同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恰恰造成了牧师有牧师应有的模样、行为、感觉和思考方式,犯人有犯人应有的模样、行为、感觉和思考方式。”
(4)
哲学家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Harman)阅读了关于基本归因错误的文献之后,提出了疑问,质疑诚实、仁爱和友善等性格特征是否真实存在。
“鉴于我们对性格特征的普遍认识可能源自某种幻觉,”
他写道,“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认为性格特征的存在并没有经验基础。”
(5)
这种观点听起来或许有些极端,很多学者对基本归因错误的文献解释当然没有这么夸张。
大多数研究该领域的心理学家都会告诉你,普通人的某些个性随时间的推移会比较稳定。
尽管如此,我们对他人的道德本质归因——认为他们和蔼、刻薄、友善、不友好——毫无疑问是在有真实证据佐证之前就做出的。
我在公共场合看到有人粗鲁、不顾及他人,立即就认为他是坏人,而且心里也是这样感觉的,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
而我在巨大的压力下,也不止一次表现得粗鲁,不顾及他人。
然而,我不认为自己是坏人,至少不会认为自己本质是坏的,而且之后反思时也不会改变这种想法。
我之所以把自己排除在外,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是在压力过大的情况下才出现不当行为的,做坏事的并不是“真正的我”
。
但是换作他人,我就不太会思考这种可能性。
这正是基本归因错误:我将他们的行为归因为性格,而不是情境;我认为恶可以追溯到他们自身,而不是环境因素。
为什么人脑要这样设计,在评判他人时忽视或轻视情境因素的影响?首先要记住,自然选择设计人脑并非要我们准确地评判他人,而是要引导人们做有助于本人基因传播的交流。
我们再来看看人们秉持的另外一种更荒谬的观点。
最典型的开头是宣称“她真是个好人”
或“他是不错的家伙”
。
然后有人提出不同看法:“不,她人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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