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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年至934年,无数位拥有斯堪的纳维亚名字的酋伯爵参与国王会议,他们也许是丹麦区不同区域的代表。
但是,唉,我们还不了解埃塞尔斯坦是如何将这些人纳入麾下,以及如何以他的名义行使王权的细节的。
奇怪的是,在他统治的最后5年,这些“斯堪的纳维亚”
酋伯爵不再出现在国王宪章的见证人名单中,或许是因为这些伯爵不再参加国王会议,又或是他们被位置较高的“英格兰”
郡长取代,或许起草这些宪章的书吏认为他们的地位不足以被纳入以国王郡长为主的机构中。
939年国王埃塞尔斯坦去世,959年国王埃德维格(Eadwig)去世,我们很难理解这20年间丹麦区的政治变化,不仅仅因为涉及许多相互竞争的派系和人物。
作为在都柏林和约克有利益关系的爱尔兰-挪威王朝一员,奥拉夫·古特夫里特松(OlafGuthfrithsson)在埃塞尔斯坦死后抓住主动权,自立为约克王,把王国南面的边界向南推移至惠特灵大道(Watli)。
941年,他的表弟奥拉夫·西特里克松(OlafSihtri)继承王位。
942年,国王埃德蒙(KingEdmund,939—946年在位)收回五个城市的主权,包括林肯、德比、诺丁汉、莱斯特和斯坦福德。
当时的编年史家认为这一行动将“丹麦人”
从异教徒“斯堪的纳维亚人”
的压迫下解放了出来。
944年,国王埃德蒙将奥拉夫·西特里克松和拉格纳尔德·古特夫里特松(RagnaldGuthfrithsson)赶出约克,继而将诺森布里亚全部纳入自己统治范围。
几乎毫无疑问,约克大主教伍尔夫斯坦一世(931—956年在位)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他没有见证大约是935年(这看上去时间相当“早”
)至941年期间的国王宪章,却在942年(埃德蒙收回诺森布里亚之前)为埃德蒙的一些宪章做了见证,似乎他已经参与国王的朝廷事务,但943年他再次“消失”
。
一位编年史者没有将驱逐北欧人国王的功绩归功于国王埃德蒙,而是归功于“伍尔夫斯坦主教和麦西亚的郡长们”
,似乎伍尔夫斯坦本人在挫败北方人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得以在944年重返埃德蒙宫廷。
946年5月26日埃德蒙死后,国王埃德雷德(Eadred,946—955年在位)立即“将全部诺森布里亚纳入自己的统治”
,并写进了一系列风格独特的“头韵体”
宪章中,其中之一就是他于946年8月16日在泰晤士河畔的金斯顿加冕典礼上颁布的宪章。
他的王国由四部分组成,包括“盎格鲁-撒克逊人”
(似乎这个说法宽泛地包括了所有居住在亨伯河南面的人)、“诺森布里亚人”
(可能指居住在北方的英格兰人以及约克郡的盎格鲁-丹麦居民)、“异教徒”
(约克的爱尔兰-挪威人)和“不列颠人”
(大概是居住在斯特拉思克莱德王国的不列颠人)。
10世纪40年代末和50年代发生的事件很容易产生不同的解释,这里只叙述一个事件。
947年,伍尔夫斯坦大主教和“诺森布里亚人”
似乎已经接受来自挪威的“血斧”
埃里克成为国王,但是在948年诺森布里亚被迫抛弃了埃里克,而是屈服于国王埃德雷德。
埃德雷德在948年的某一时间到950年的某一时间之内统治了整个英格兰。
在949年和950年颁布的“头韵体”
宪章中,他被尊为盎格鲁-撒克逊人(或“英格兰人”
)、诺森布里亚人、异教徒和不列颠人的国王。
伍尔夫斯坦大主教、切斯特勒斯特里特主教埃尔德雷德(BishopEaldred)、一些“斯堪的纳维亚”
酋伯爵和班堡城长官奥斯伍尔夫(Oswulf)共同见证了同一批宪章的签署。
诺森布里亚人似乎在950年重新获得政治独立,先尊奥拉夫·西特里克松为王,随后再次尊“血斧”
埃里克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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