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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布里斯问他这是什么意思时,斯皮尔伯格说布里斯身上穿的泡泡纱夹克,让他想起了自己在环球公司认识的制片协调员穿的夹克。
布里斯对斯皮尔伯格的第一印象是“一个书呆子气的小个子,但是这家伙身上有些独一无二的东西——他的**,对电影的全身心投入和兴趣。
他身上有一种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喜欢他。”
看了斯皮尔伯格的业余电影后,布里斯愈加喜欢斯皮尔伯格。
布里斯在法学院念了一学期后,就退学投身电影行业。
“就是因为斯皮尔伯格,我才来到好莱坞,”
布里斯承认,“我真不知该感谢还是诅咒他。”
1967年,布里斯和斯皮尔伯格搬进了洛杉矶西部棕榈区的一所房子,在西好莱坞和北好莱坞时,他们也一直住在一起,直到1971年斯皮尔伯格买下了自己的第一所房子。
除了对电影的共同兴趣外,他们的友谊也是互补型朋友的典例。
“我是一个古怪的艺术爱好者。”
布里斯回忆,“我有点嬉皮,他是那种比较直接的人。
他总是很刻板却很有干劲。
史蒂文从来不喝酒,也从不嗑药。
在那个年代,他是与众不同的。
后来他从书呆子变成了国王。
之前你没法帮他找到女朋友——而现在你没法把女孩从他身边赶走。”
“我们住在同一套公寓但很少一起出去玩。
事实上我们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
他通过我接触到嬉皮运动。
我觉得住在一起时,他总是很尴尬。
我会带一些小妞回公寓,而他会对此抓狂,因为这些女孩总光着身子走来走去。
这可能让他很尴尬,但也引起了他的兴趣。
我记得有一次两个加拿大来的小妞向他扑了过去。
她们很饥渴。”
斯皮尔伯格有点夸张地回忆起他的大学时光,“除了看电影和拍电影,我几乎什么都没做。”
20世纪60年代后期,洛杉矶地区是电影爱好者的天堂。
斯皮尔伯格在长滩、海豹滩和西洛杉矶的艺术影院里看了新电影,还经常混迹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附近的新艺术影院(Nuart)和麦克阿瑟公园附近的流浪者影院(Vagabond)等改建一新的影院。
这一时期,他通过大量接触外国电影而开阔审美视野:“只要是美国以外的影片,都能震撼我。
有一段时间,我对伯格曼特别痴迷。
我想我看过英格玛·伯格曼拍的每部电影,这简直太美妙了!你可以花上一周时间去电影院看伯格曼所有作品。
你下周还可以去同一家影院再看……也许是雅克·塔蒂[12]的电影。
我超喜欢他!特吕弗[13]可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
我在学校时看过所有新浪潮时期的法国电影。”
但几乎没人愿意认真把斯皮尔伯格当作电影人。
当他试图说服环球影业的高管们去看《火光》以及他的其他8毫米电影时,高管们提出,除非斯皮尔伯格能给他们看一些用16毫米或35毫米胶片拍摄的东西,否则他们不会感兴趣。
斯皮尔伯格默默记下这一要求,“在自助餐厅和其他零工中攒了足够的钱,买了一卷胶片,还从伯恩斯&索耶(Birns&Sawyer)公司租了一台16毫米摄影机,周末出去拍摄实验电影短片……我拍了一部讲述一个人被另一个人追杀的电影。
但对于这部片子里的主人公来说,逃跑成了一种精神上的愉悦,以至于他忘记了谁在追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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