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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唐高宗和武则天并无将萧氏子女置于死地的意思。
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还要将义阳、宣城二公主长期幽于掖廷而不让出嫁?看来实在不合情理。
《旧唐书》卷八十六《泽王上金传》载:“义阳、宣城二公主缘母萧氏获谴,从夫外官。”
据此,则义阳、宣城二公主早已出降了;太子弘请嫁二公主,只不过是个别史家的杜撰罢了。
《册府元龟》不载请嫁公主事,越发使人相信这样的结论。
退一步说,即使太子弘确请嫁二公主,武则天也不可能因此“鸩杀之”
。
义阳、宣城二公主是萧淑妃之女,而萧妃曾经是武则天的情敌。
因此,武则天虐待他们是有可能的。
但萧淑妃死后十五六年,时移事异,武则天对她们的态度必然会有所好转,至少在高宗在世时,她表面上会这样做。
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后来她曾上表高宗,请“义阳、宣城二公主各增夫秩”
。
在这种情况下,太子弘请嫁二公主,武则天怎么会勃然大怒?再说请嫁公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和武则天并没有很大的利害冲突,武则天怎么会因此怀恨在心,并且在三年以后,杀掉自己的亲生儿子?由此来看,“鸩杀”
说实在是一种不尽情理的杜撰。
再从太子弘生前死后的情况看,武则天亦不可能“鸩杀”
太子。
如前所述,太子弘是武则天的长子。
永徽三年(652)七八月间生于感业寺,四年封为代王,显庆元年正月六日立为皇太子。
在册封为皇太子时,唐高宗曾寄予很大的希望:“惟尔代王宏,猗兰毓祉,乔桂凝华,岐嶷表于天姿,符瑞彰于神授。”
“朕虔奉灵图,肃膺丕业,仰惟七庙之重,思隆万叶之庆,畴咨列辟,钦若前修,是用命尔为皇太子。”
要他“绝骄奢之心,纳忠良之训”
,“无怠无荒,固保我宗基。”
当时太子弘是武则天手中的一张王牌,她对太子的态度与高宗完全一致。
由于李弘当时太小,立为太子后并没有立即移居东宫,仍然生活在武则天身边,直到显庆四年十月加元服,始入居东宫。
时唐高宗与武则天幸洛阳,留皇太子“监国”
,“太子思慕不已,上闻之,遽召赴行在。”
可见太子弘对唐高宗和武则天是很有感情的,亦“深为帝及天后所钟爱”
。
唐高宗和武则天还注意培养他的政治才能。
如龙朔三年十月一日,诏云:“宜令皇太子宏每日于光顺门内坐,诸司有奏事小者,并启皇太子。”
咸亨二年前,高宗和武则天亲自为太子弘选择了美丽的妃子;当该妃婚前被贺兰敏之奸污后,武则天大伤脑筋,不惜杀死贺兰氏这位侄儿,这位武士獲的继承人。
咸亨二年后,他们又为太子弘纳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妃。
由此可见,太子弘与唐高宗、武则天的关系一直很好。
武则天作为母亲,怎么会“鸩杀”
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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