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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须自觉做到请上司向自己发出命令。
请上司对自己的工作提出指示。
如此积极求教,才算是聪明能干的下属。
(7)作上司的代言人
下属必须是上司的代言人。
纵然上司的见解与自己的见解不同,上司一旦有新决定,下属就要把这个决定当作自己的决定,向下属或是外界人作详尽的解释。
(8)知道自己权限的人
下属必须认清什么事在自己的权限之内,什么事自己无权决定。
绝不能混淆职责界限。
如果发生某种问题,而且又是自己权限之外的事,就不能拖拖拉拉,应该立刻向上司请示。
超越顶头上司与上级领导交涉、协调,等于把上司架空,也破坏了命令系统,应该列为禁忌。
非得越级与上级联络、协调的时候,原则上也要先跟顶头上司打个招呼,获得认可。
(9)向上司报告自己解决问题的人
下属自己处理好的问题如果不向上司报告,往往使上司不了解实情,做出错误的判断。
当然有些事情无须一一向上司报告。
但是原则上可称之为“问题”
、“事件”
的事情,要向上司提出报告。
报告的时机因其重要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重要的事,必须即刻提出报告,至于次要的或属日常性事务,可以在一天的工作告终之时,提出扼要的报告。
(10)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有些下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发生错失或延误的时候,总是举出许多的理由。
这种将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的人,实在不能信任。
应该把权力交给一个有“功归下属,失败由我负全责”
的胸怀与度量的人才行。
(11)提供情报给上司的人
下属与外界人士、员工等接触的过程中会接触各种各样的情报。
这些情报有些是对公司不利的。
下属必须把这些情报谨记在心,事后把它提供给领导。
如此一来,极易让领导做出判断。
尤其是影响到其他部门,或是必须由领导做出某种决定的事。
(12)不是事事请示的人
遇到稍有例外的事、下属稍有错失……或者旁人看来极琐碎的事,也都一一搬到上司面前去指示,这样的下属令人不禁要问:他这个下属是怎么当的?
下属拥有执行工作所需的权限。
他必须在不逾越权限的情况下,凭自己的判断把分内的事处理得干净利落。
这才算是领导期待的好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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