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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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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光明
中国向有斗士和隐士两类散文家,其最大区别在于斗士把散文当利剑,隐士拿散文当雕刀。
斗士惯有特立独行,宁为玉碎的血性,也许他的剑术并不高明,却一定要刺中要害。
“特殊的时代一定会产生特殊的文体”
,鲁迅式与茅盾式散文的现实性和战斗性,实在是他们当时所处的那个大时代的造物。
要在他们的散文里寻觅矫情自饰的小情调,小惆怅,“小摆设”
,则不免徒费无益。
他们是把散文当“投枪”
和“匕首”
的,才不会把它变成高人逸士手里的小玩意,去“专论苍蝇之微”
。
正如阿英所说:“在中国的小品文活动中,为了社会的巨大目标的作家,在努力的探索着这条路的,除茅盾、鲁迅而外,似乎还没有第三个人。”
因而,正当大时代而一味地“品赏”
“幽默”
与“闲适”
,就显得十分不合时宜了。
不是吗?曾几何时,“幽默”
的老舍就遇到过难堪的尴尬,他怎会想到“幽默”
竟会给他带来“危险”
!
他那篇《“幽默”
的危险》既是一次辩白,也是在为一己的“幽默”
正名。
这自然起因于鲁迅对林语堂所办《论语》半月刊的批评,而老舍当时常给《论语》写稿。
当国家身处内忧外患之际,林语堂倡导“幽默”
、“性灵”
,“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
,自然便有了专事玩弄之嫌。
眼里从不糅沙子的鲁迅,批评林语堂将幽默导向“将屠户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
也就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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