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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张居正倒还罢了,一提张居正,不禁让王大人焦急万分。
不能马上向领导交差,不是显得自己的执行力太差了吗?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办不成,以后还怎么办大事儿呢?所以,王之垣不再拖拖拉拉了,先杀了何心隐再说!
于是,他交代那些狱警,让他们完成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棍棒和沙袋伺候!
所谓打压,还真是名副其实。
棍棒打,沙袋压,转眼间,何心隐就呜呼哀哉!
一位思想解放的先驱,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一位追求独立自由的勇士,就这样惨死了!
不经审判就逮捕并杀死一位在国中有影响的人物,毕竟是说不过去的。
倘若就这样报上去,领导一定会说给他添了麻烦,甚至说给他脸上抹黑!
反正领导的目的已经达到——要封的口封住了,为了捞取名声,说不定反过来追究责任也未可知!
至少,领导会觉得你这个人办事不利索,还要领导来给你擦屁股!
所以,王之垣这位封疆大吏,把为何心隐编造罪名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
人家王大人一重视抓,立马就抓出了成效!
何心隐的罪名,还真就找到了!
什么罪名?
谋反!
谋反当然是死罪啦!
何心隐谋反?谁会相信呢?证据何在?
有的。
准确说,领导想要有,一定就会有。
司法机关是服从领导的,不是独立的,只要有这个前提,其他什么都好办,不然王之垣何以胆大妄为,先把何心隐杀了再说定罪的事呢?
简单说吧,此前不久,湖广、贵州交界破获了一件案子,有一个叫曾光的所谓妖人,捏造妖语,煽惑土司反叛中央。
这个案子其实也是一个无头案,就是查获了一本煽惑土司的妖书而已,妖书署名曾光。
然后拿获了一个叫杨仲魁的人,说他是曾光。
但到底是不是,还是疑问。
张居正本人曾经亲自过问过,他也认为这个案子不清不楚,主张慎重,在给湖广省主管司法审判的按察使郭龙渠的信中说:“缉获妖犯解赴贵州审质,诚便。
但彼中渠魁已决,无与质证,独卷案存耳,恐无以明正其罪也。
杨仲魁即曾光之说,似未必然。
且彼既认传书一事,则亦知情藏隐之人,不必论妖书之有无也。
若今日即以为曾光而诛之,万一后获真犯,何所归罪。
惟公慎之。”
可见,抓到的杨仲魁是不是所谓妖人曾光,张居正并没有把握,这个案件实际上办得并不扎实。
没有关系,或者说正好!
正因为这个案子是个无头案才更方便添油加醋呢!
于是,湖广省向中央报告说,经过缜密侦查,妖书案有了新情况、新进展,何心隐乃是妖书案的主犯之一,他和曾光组织了一个邪教组织,他本人号“五知子”
,这个人“惯习天文遁甲诸书,欲因彗星见,共谋不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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