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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太太忽然问:“你刚才说,女人要把局拿回来。
你自己拿得住吗?”
“现在还拿不住。”
我说得很诚实。
“但我不想再跪着等别人施舍。”
钱太太沉默了一下。
廊下灯光照着她的脸,珍珠耳环比刚才暗了一点。
她看我的眼神不像看小姑娘,也不像看工具。
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她有一点羡慕我。
二十岁,多好。
还没被婚姻彻底困住,还没被一张饭桌练成今天这个样子,还能说出“不想跪着”
这种听起来很傻、却很热的话。
可她不知道,我不是没跪过。
我是跪够了。
她刚要开口,水月楼前门那边有人叫我。
“李小姐?”
声音温和,客气,带着一点刚好的惊喜。
我背脊一僵。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谁。
陆承安。
我前世的丈夫。
我转过去。
二十四岁的陆承安站在灯下,白衬衫,黑西裤,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另一只手捏着一枝桃花。
不是玫瑰。
是桃花。
桃枝不长,粉白花瓣开得正好,被他拿在手里,显得他整个人都干净。
前世很多人都说,陆承安是个适合过日子的男人。
勤快,稳妥,不赌不喝,见长辈有礼貌,工资按时交,出门知道带伞。
一个没爹没妈的女人,嫁给这样的人,就该知足。
我也这么告诉过自己。
我知足到不再买喜欢的裙子,知足到过生日不提礼物,知足到半夜醒来听见他在阳台接电话,也能装作没听见女人的笑声。
知足是很可怕的东西。
它一开始像被子,盖久了就变成土。
陆承安走近,看见我的脸时,眼睛明显亮了一下。
很短。
但我熟悉男人那种亮。
那不是爱。
是看见一件干净漂亮、还没写上别人名字的东西时,心里冒出的占有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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