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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王岁支禄米6000石,钞2800贯及其他杂项。
郡王的嫡长子袭封为郡王者岁禄按始封郡王的一半支给。
“郡王诸子年及十五,每位拨赐田六十顷以为永业,并除租税。
诸子所生之子唯世守永业。”
[193]到洪武二十八年朱元璋指示户部重定宗室禄给,表面上的理由是:“朕今子孙众盛,原定亲王岁用禄米各五万石,今天下官吏军士亦多,俸给弥广,其斟酌古制,量减各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
[194]户部重新议定的标准为:亲王岁赐禄米1万石,郡王2000石,镇国将军1000石,辅国将军800石,奉国将军600石,镇国中尉400石,辅国中尉300石,奉国中尉200石;公主及驸马2000石,郡主及仪宾800石,县主及仪宾600石,郡君及仪宾400石,县君及仪宾300石,乡君及仪宾200石。
这一方案经朱元璋批准后载入重定的祖训录(改名为《皇明祖训》)。
由于担心诸子对减禄过多会不高兴,朱元璋特地把他们召集到京师“谕以量减禄米之故,且以《皇明祖训》赐之”
[195]。
在明人著述中都把洪武二十八年裁减亲、郡王岁禄一事看作朱元璋的深仁厚泽,克己奉公。
后来的史籍也常常沿袭这种观点。
实则大谬不然。
按洪武九年的规定,郡王诸子不过赐予免税的永业田6000亩,几代以后子孙分异所得田产无几,势必降到一般庶民的水平。
对于老谋深算的朱元璋来讲,要让自己的龙子龙孙等同于齐民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因此,在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宗室禄给时干脆让政府按规定的标准把他的子孙的生活包下来,永远“不类齐民”
。
我们只要粗略地计算一下就可以发现,郡王诸子即后来的镇国将军每位年禄1000石,大致相当于6000亩田所能收到的租税,可是郡王诸子之下还有数不清的将军、中尉、县主和仪宾之类呢!
可见,这是朱元璋耍的一个以退为进的大花招。
明初所定宗室禄米比起朝廷给予文武百官的俸禄固然相差悬殊,但是那时宗室人数不多,不足以影响国家财政。
进入明中期以后,宗室人数迅速增加,禄米问题逐渐成了国家财政不堪负荷的担子。
为了明白宗室禄米是怎样使国家财政陷入无法解脱的危机的,需要就宗室人数增加情况和每个宗室人员所得禄米的平均数分别进行探讨。
关于宗室人数增加的情况因所见材料有限,只能做出下面这个极不完全的统计:
[1] 不包括女性。
[2] 吴晗《朱元璋传》说嘉靖二十九年皇族近十万人,根据为陆楫所言“今玉牒几十万口”
。
其实,玉牒数不等于现存宗室人数,因为玉牒一方面包括了死去的各辈宗室人名,另一方面又没有包括现存宗室中尚未请名的人。
一般来说,玉牒人数大于现存宗室人数。
[3] 《明经世文编》卷三八八载戚元佐《议处宗藩事宜疏》作宗支造人玉牒者45115位,现存者28452位。
明宗室人数的递增率,王世贞在《宗室策》里做了这样的推测:“愚尝得宗正籍观之,自嘉靖二十八年而见存者一万余人,今又十余年矣,人益其半而合之而当为二万人也。
又十余年而人益其半而合之当为四万五千人也。”
[197]王世贞的推测是每隔20年宗室人数增加50%,他亲眼看过宗室正籍,做出这种推测自然是有根据的。
万历年间徐光启说得更明确:“洪武中亲、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
至永乐而为位者百二十七,是三十年余一倍矣。
隆庆初丽属籍者四万五千,而见存者二万八千;万历甲午(二十二年,1594)丽属籍者十万三千,而见存者六万二千,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
顷岁甲辰(三十二年,1604)丽属籍者十三万,而见存者不下八万,是十年而增三分之一,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
夫三十年为一世,一世之中,人各有两男子,此生人之大率也。”
[198]根据徐光启比较可靠的推算,我们可以大致确定,有明一代的宗室人数30年左右增加1倍。
明初基数不大,增加1倍不致影响大局;中期以后基数甚巨,每翻一番动辄万计,朝廷自然无力供养。
徐光启的统计截至万历三十二年,那时现存宗室人数80000多人,下距明亡整整40年,按30年增加1倍计算,明代的宗室最后达到20万人之谱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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