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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历史就该这样细读 明清史文集下 明代其他史事考(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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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沈万三为代表的沈氏家族是靠什么发家致富的?除了聚宝盆、点化术之类不经之谈,有“力田”

说和“通番”

说两种,按传统说法就是“务本”

或是“逐末”

从前引各种第一手材料来看,自沈万三(富)的父亲沈祐从湖州南浔镇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或作东垞村)以后,充分利用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在迁居之初,父子可能亲自参与力作。

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集佃户出租田地、雇用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主持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

传至沈达卿一辈时,沈家“产益广、赀益饶”

[56],有史籍称其田产多达数千顷。

沈家以占有大批田产起家在沈玠提供的沈汉杰行状中叙述得最详细,《沈伯熙墓志铭》所记虽稍简略,内容却是一致的。

弘治《吴江志》说:“万三,长洲人,富甲江南,名闻天下,田宅跨于各邑。”

[57]隆庆《长洲县志》记:“初,吴中首称沈氏曰万三公、万四公昆季,以力农致富埒古素封者。”

[58]据上引杜琼作《王止仲传》,王行称沈达卿为“多田翁”

洪武年间实行粮长制度,选田多纳赋额大者为粮长,沈万三的子孙和姻亲派充粮长的就有好几个。

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

这类记载还有许多,足以证明沈万三家族是通过占有大片田地,坐享高额地租而致富的。

至于“通番”

说,只见于个别史籍的一句传说之词,并没有任何具体事实。

弘治《吴江志》卷六《风俗》记:“四民之中,惟农为最劳,而吴民又劳中之劳也。

无产小民投顾富家力田者谓之长工;先借米谷食用,至力田时撮忙一两月者谓之短工;租佃富家田产以耕者谓之租户。

此三农者所谓劳中之劳也。

……而一饱之欢曾无旬日,谷之主家之廪,利归质贷之人,则室又垂罄矣。

自此惟采茅为薪,捕鱼易米,敝衣故絮,藜羹粝饭曾不得以卒岁,岂不可怜也哉!”

“每田一亩起租一石至一石八斗,每岁仲冬租户以干圆好米纳还田主,田主亦备酒食以劳之,谓之租米。

其小民乏用之际,借富家米一石,至秋则还二石,谓之生米;其铜钱或银则五分起息,谓之生钱。

或七八月间稻将熟矣而急于缺食,不免举债,亦还对合,故吴人有‘出门加一’之谚。

所以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矣。

吴农有言曰‘汁出赖赖,强如做债’,赖赖盖谚语,犹言淋漓也。

稻半熟而有汁出淋漓者,刈而食之,胜如举债也。”

元末明初长谷真逸在《农田余话》卷上记述苏州时事说:“予尝见富室巨家不以富有之际结人之心,行方便,种德阴子孙,往往剥人之肉以取丰己。

人逋数斗,隔年倍息,转辗几年,以一取百。

小民之家田庐准折一空,彼方以为得计,储积赢余,富过封君,贻于子孙,岂非良策哉!

不再世化为乌有者,吾见多矣。”

与此同时沈家也可能还要经商,如出卖粮食或收购其他货物,以牟取更多的财富。

《逆臣录》中就曾提到沈文矩收买白蜡2000斤托人运往山东德州买卖[60];蓝玉曾让包括沈家在内的富户收购苏杭缎匹,这些富户满口答应,可见对商业也并不陌生。

不过,就总体而言,沈万三家族基本上是以传统方式剥削农民的大地主。

(二)有待于继续探讨的问题

上面已经论证沈万三生于元朝,卒于元朝,并没有入明,但他的确切生卒年代还没有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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