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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以带有威胁性的语言写道:“拒汝不假砺兵,杀汝不须血刃。
四五月雨水淋**,江河泛涨,道路阻绝,往复不通。
则知汝等疲困尤极,粮绝气敝,十散亡八九,十患倒六七。”
最后奉劝傅友德“莫若趁此天晴地干,早寻活路,全骸逃归乡里。
……宁作中原死鬼,莫作边地游魂”
[239]。
傅友德在檄文中针锋相对地回答道:“新附州县,悉置道府,广戍兵,增屯田,以为万世不拔之计。
又岂有兵久生变之弊哉!”
[240]这里说的戍兵屯田正是把朱元璋制定的卫所制度推行到云南。
有的史籍记载,洪武二十二年(1389)留镇云南的西平侯沐英朝见朱元璋后,“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入滇,给予籽种资金,区划地亩,分布于临安、曲靖、云武、姚安、大理、鹤庆、永昌、腾冲各郡县”
。
次年,又“奏请移湖广、江南居民八十万实滇,并请发库帑三百万两。
帝均允之”
。
沐英在滇镇守十年,“移民至四百余万,垦田九百万余亩”
。
死后其子沐春继镇云南,“大修屯政,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辟田二百余万亩”
[241]。
这一记载由于成文较晚,在移民数量和编置方法上不一定准确,但大致反映了明初大批汉民迁入云南定居的情况。
迁居的方法主要是编入各卫所,例如李名重作《李氏族谱序》记载他的祖先本是南京人,明初平定云南后,朝廷“复虑蛮猓梗化,用夏变夷,发南京上八府人陆续实边,安插各卫所。
此通省汉人入籍之所自也”
。
其祖即洪武年间“奉命而来,隶腾冲卫”
[242]。
通过卫所制度大规模移民云南,在明中期还进行过。
如英宗正统年间麓川思任发之乱,朝廷命兵部尚书王骥统兵征讨;事平后,从征军士有相当一批留驻云南,屯田世袭。
如许斌作《腾冲晋家园许氏自南京到腾越肇基记》说:“我南京应天府上元人也,历代皆理学名家……我业儒至二十五岁(约当洪武二十七年,即1394年),地方以丁赋征军,我与二弟、三弟舍文就武。
宣德四年己酉,我年六十,授百户职,二弟亦授职,浙江之堂弟忠、信二人亦授职,皆正六品世职。
举家子弟俱入军伍效力……正统三年麓川贼思任法(发)入据腾冲……六年,命尚书王骥总督军伍,调京、湖、江、浙、川、广、山、陕、福建各处大军共十五万征之……我军获全胜,即留我各属军丁以守之……以军功升我腾冲所副千户,授田六十七亩;刚、世二子俱升百户,各授田四十八亩,俱准世袭,其田归所属军丁管种。
其屯军以三分应操,七分耕种。”
[243]值得注意的是,这位扎根于云南腾冲卫任世袭副千户的许斌正是元代著名理学家许衡(鲁斋先生)的孙子。
当我们指出明代由于实行卫所制度,结果之一是大批汉族人口迁居于西南等地区时,还要看到明朝廷依据一部分少数民族人士的愿望,把他们安置到内地卫所。
下面是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
洪武二十二年二月乙卯,“命荆州左护卫并黄州、常德、岳州、沅州、蕲州、武昌诸卫各造营房三千间,以居鞑靼军人”
[245]。
景泰二年(1451)七月庚申,“回回百户卜儿罕丁来归,命于南京锦衣卫带俸,给赐银两、衣服、牛羊、食米、房屋、床榻、器皿等物”
[246]。
景泰三年(1452)二月乙亥,“兀者等卫女直指挥同知把哈差等九人先为瓦剌所虏,至是随其使臣来朝贡,愿内附。
及建州左卫女直莽苦等六人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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