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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员手上有个可以调节数字的日期章和成排的铅活字。
她调好日期,用活字排出报刊名、报刊出版的城市,以及城市所属的州,一张张地印在纸条上,有多少页报纸要剪,就要印多少张纸条。
接下来报纸和印好的纸条就传到了剪报员手里。
剪报员面前也是一张斜面的大桌子,她们用锋利的弧形裁纸刀把带标记的文章裁下来(其实除了信纸的信头之外,整个地方没有一把剪刀)。
剪报员一边裁报纸,一边顺手把剩下的部分往地上一扔。
废报纸越堆越高,差不多每过十五分钟,报纸堆的“水位”
就能升到剪报员的腰间。
专门有个工人负责收集废报纸,把它运出去打成捆。
剪下来的文章最后再和纸条一起交给拼贴员,她负责把剪报和对应的纸条粘在一起,然后就可以分类归档、装进信封邮寄出去了。
弗兰西很快就熟悉了这套归档系统。
才干了两个星期,她就记住了档案柜上那两千来个单位或者个人的名字。
然后老板又安排她做实习阅报员,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她唯一的工作就是研究剪报社客户的名片,上面的信息比档案柜标签写的要更详细些。
然后她参加了一次不太正式的小测验,证明她已经记住了所有客户,上头就把俄克拉荷马州的报纸交给她来读了。
最开始她阅读的报纸送去剪报之前得先让老板检查一遍,给她指出标错的地方。
等她做熟了,不再需要检查了,老板又把宾夕法尼亚州的报纸也分派给她。
没过多久,纽约州的报纸也归她了,弗兰西开始一个人负责读三个州的报纸。
到了八月底,她的工作量已远远超过了剪报社里所有阅报员。
她初来乍到,急着证明自己以留个好印象,视力又好(她是唯一一个不戴眼镜的阅报员),很快就练出了一眼就能看准的功夫。
不论是什么文章,她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看出用不用标出来。
她每天能读一百八十到二百份报纸,而能力仅次于她的阅报员只能读一百到一百一十份。
没错,弗兰西是整个剪报社里读得最快的,薪水却也是最低的。
转为阅报员之后,她每星期的工资已经涨到了十美元,可是仅次于她的那个阅报员每星期拿二十五美元,其他阅报员的周薪也有二十美元。
因为弗兰西和其他同事处得不怎么熟,她们也没拿她当自己人看,所以她也就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工资待遇到底有多低。
虽然弗兰西喜欢看报纸,每周能赚十美元也让她很自豪,可她却不觉得快乐。
本来在纽约上班让她相当期待,毕竟连图书馆那个褐色陶罐里插了什么花这样的小事都能让她兴奋不已,那么纽约这样伟大的城市必然能给她带来上百倍的激动和震撼吧?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
第一个让她失望的就是布鲁克林大桥。
以前从自家房顶看过去,她总以为过桥的感觉一定轻盈又迅速,简直像长出仙子的翅膀一样。
可实际上坐车过桥的体验却和在布鲁克林坐电车没有半点儿区别。
大桥上面和百老汇的街道一样也铺着砖,分出车道和人行道,电车轨道也还是同样的电车轨道。
电车从大桥上开过,却一点儿特别的感觉都没有。
纽约城也让她很失望。
除了建筑更高、人流更密之外,纽约看着和布鲁克林也没有太多不同。
这让弗兰西忍不住想到,从此以后,她是不是会发现所有新鲜事物都挺让人失望的?
她以前经常研究美国地图,在想象中走过高山与平原,河流与沙漠。
这种幻想曾经十分美好,可现在她却不禁怀疑这些风景会不会也一样令她失望。
假如她要步行穿越这个国家,那么她大概要早上七点起床出发,然后开始往西边走—应该是西边吧—一步一步地丈量自己走过的距离。
那她这一路上大概只会忙着数自己的步子,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绵延至此的足迹是从布鲁克林开始的,完全顾不上留意路过的高山和大河、平原和沙漠了。
她应该只会发现有些事情和布鲁克林很像,所以很奇怪;而有些东西和布鲁克林一点儿都不像,所以也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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