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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仗,我替你打。”
他站起身,走向下一个伤兵。
那一个下午,沈惊鸿拄着拐杖,把伤兵营里几十号人挨个看了一遍。
他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名字,每一个人的家乡,每一个人的伤势。
他告诉他们,抚恤银子一分不会少;告诉他们,伤好了想回家的,他派人送;想留下的,他给安排差事——管仓库、管马料、管文书,只要还能动,就有饭吃。
走出伤兵营时,天色已近黄昏。
夕阳将雁门关的城墙染成暗红色。
沈惊鸿拄着拐杖,站在伤兵营门口,望着那排低矮的土坯房,望了很久。
赵破奴站在他身后,不敢出声。
“破奴。”
“末将在。”
“从我的私库里支银子。
每人五十两,安家费。”
赵破奴愣了一下。
“将军,朝廷的抚恤银子……”
“朝廷的银子是朝廷的。”
沈惊鸿打断他,“这是我欠他们的。”
赵破奴没有再说话。
他转身去办。
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
沈惊鸿还站在伤兵营门口,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落在地上,和那排土坯房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他的背影笔挺,拄着拐杖的姿势有些僵硬,但脊背没有弯。
赵破奴忽然想起,将军今年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
别人的二十七岁,还在为科举挑灯夜读,还在秦淮河畔赏花饮酒,还在父亲的羽翼下学着做人。
将军的二十七岁,已经打了十年仗,身上二十几处伤,左手缺了两根手指,鬓角生了白发。
他把自己活成了一把刀——锋利,耐用,不会折断。
但这把刀现在站在伤兵营门口,拄着拐杖,用自己的私库银子给每一个再也不能上战场的伤兵发安家费。
这把刀,原来也是会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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