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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在一般只认为是兵家,但其实他也应该是法家的一位重要人物。
在先秦文献中,言兵时固然早已以孙、吴对举,而言法时则是以商鞅、吴起对举的。
吴起并不是单纯的一位兵家,即就兵法来说,应该只是法的一个分枝。
关于吴起,我曾经有《述吴起》一文详细论述,在这儿只想把他的面貌再画出一个简单的轮廓。
他曾经师事过曾申,也师事过子夏,自然也是在初期儒家的影响中陶冶出来的人。
他曾事魏文侯与武侯,为魏守西河,出于翟璜所荐。
后为王错所谗,乃逃入于楚,为楚悼王令尹仅一年,而悼王没。
仇视吴起的“楚之贵戚”
射杀吴起于悼王尸次。
这是悼王二十一年的事。
吴起在魏的期间比较长,在楚的期间比较短。
在魏所留下的德政是兵制的建设。
魏惠王时公叔痤为将,与韩起战浍北,痤获胜,惠王郊迎,赏田百万,公叔痤不敢受,他曾经这样说过:“夫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挠拣而不辟者,此吴起余教也”
。
那时吴起早已死了,惠王还“索吴起之后,赐之田二十万”
(以上见《战国策·魏策》)。
足见魏国的兵制是吴起的余教。
那么魏国的兵制又是怎样的呢?
“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
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垂著篇籍。
当此之时,合纵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
齐闵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
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
(《汉书·刑法志》)
由这段文字看来,可知齐的技击创始于孙膑,魏的武卒创始于吴起,秦的锐士创始于商鞅,魏的武卒又是怎样一种情形呢?《刑法志》引用了荀卿的话(案出《荀子·议兵篇》):
“魏氏之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这是一种常备兵的设置,这无疑便是所谓“吴起余教”
了。
他的兵书四十八篇,在《汉志》属于“兵权谋”
类,可惜已经失传,现存“《吴子》六篇”
乃是伪托。
他的兵法自然无从得而详悉了。
《吕氏春秋·执一篇》载一故事,乃吴起与商文争相(《史记·吴起传》误作田文),吴起曾举三事自负。
第一事是:“治四境之内,成训教,变习俗,使君臣有义,父子有序。”
第二事是:“今日置质为臣,其主安(爰)重,今日释玺辞官,其主安(爰)轻”
。
第三事是:“士马成列,马与人敌,人在马前,援桴一鼓,使三军之士乐死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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