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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跟“恩尼·里瑟”
中的里瑟发音相同。
可以说是完全传达了原诗中的寓意与韵味。
恩尼將这首《绝色》组诗摘抄在信纸上,在信封上写下《纽约客》出版社的地址,邮寄了出去。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这次他没有多余寄给黛博拉·寇儿,和朱迪·嘉兰。
修罗场还是就此打住比较好!
信件寄出约五日,来到了四月下旬。
哈罗德·罗斯坐在大班桌前,带著期待的表情,裁开了眼前那封来自德拉姆堡的信件。
信件上是恩尼对他的简短问候,以及同样简短的诗歌。
呵,还是组诗?
就没见过这么短的组诗。
心里吐槽著,哈罗德·罗斯的目光下移到信尾的诗歌上。
然后,他就被这两首组诗的“短小精悍”
给震惊了。
短!
实在是太短了!
不过,確实写得很好啊。
虽然篇幅是短到前所未见,但在小小一首诗歌中,无论是情感的传达,还是画面与美感的传递,都做到了五臟俱全。
其中那句“月色与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绝对有成为金句的潜质。
完全不输给上一次的“一生只够爱一人”
。
最让哈罗德·罗斯震惊的,还是这首组诗的其二。
一方面,震惊於有人居然能把一行诗词,称为一首诗歌————
同时也是震惊於这行诗词中所饱含的韵味。
其中的“lesser”
,藏有恩尼·里瑟这个名字的双关。
纵然只有一行诗词,却如同子弹般有力,击中读者的心。
哈罗德·罗斯反覆朗诵著这首诗,比起《诗歌》《肯庸杂誌》上那些故作高深的诗歌,不知道要好上多少。
都不用等到发行的时候,哈罗德·罗斯就能预料到这首《绝色》组诗,绝对会再次成为爆款。
只不过————信上要求800美元的稿费,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质量高是高————可这也太短了吧!
饶是哈罗德·罗斯作为一个文学主编,都被恩尼短到心中出现了消费力越高就越好的市侩想法。
“总之,让查尔斯过来看一看,再做定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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