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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那位寄给我《晨报副刊》的朋友的意思了:来刺激我,讥讽我,通知我的,还是要我也说几句话呢?终于不得而知。
好,好在现在正须还笔债,就用这一点事来搪塞一通罢,说话最方便的题目是《鲁迅致□□》,既非根据学理和事实的论文,也不是“笑吟吟”
的天才的讽刺,不过是私人通信而已,自己何尝愿意发表;无论怎么说,粪坑也好,毛厕也好,决定与“人气”
无关。
即不然,也是因为生气发热,被别人逼成的,正如别的副刊将被《晨报副刊》“逼死”
一样。
我的镜子真可恨,照出来的总是要使陈源教授呕吐的东西,但若以赵子昂——“是不是他?”
——画马为例,自然恐怕正是我自己。
自己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不过总得替□□想一想。
现在不是要谈到《西滢致志摩》么,那可是极其危险的事,一不小心就要跌入“泥潭中”
,遇到“悻悻的狗”
,暂时再也看不见“笑吟吟”
。
至少,一关涉陈源两个字,你总不免要被公理家认为“某籍”
,“某系”
,“某党”
,“喽罗”
,“重女轻男”
……等;而且还得小心记住,倘有人说过他是文士,是法兰斯,你便万不可再用“文士”
或“法兰斯”
字样,否则,——自然,当然又有“某籍”
……等等的嫌疑了,我何必如此陷害无辜,《鲁迅致□□》决计不用,所以一直写到这里,还没有题目,且待写下去看罢。
我先前不是刚说我没有“捏造事实”
么?那封信里举的却有。
说是我说他“同杨荫榆女士有亲戚朋友的关系,并且吃了她许多酒饭”
了,其实都不对。
杨荫榆女士的善于请酒,我说过的,或者别人也说过,并且偶见于新闻上。
现在的有些公论家,自以为中立,其实却偏,或者和事主倒有亲戚,朋友,同学,同乡,……等等关系,甚至于叨光了酒饭,我也说过的。
这不是明明白白的么,报社收津贴,连同业中也互讦过,但大家仍都自称为公论。
至于陈教授和杨女士是亲戚而且吃了酒饭,那是陈教授自己连结起来的,我没有说曾经吃酒饭,也不能保证未曾吃酒饭,没有说他们是亲戚,也不能保证他们不是亲戚,大概不过是同乡罢,但只要不是“某籍”
,同乡有什么要紧呢。
绍兴有“刑名师爷”
,绍兴人便都是“刑名师爷”
的例,是只适用于绍兴的人们的。
我有时泛论一般现状,而无意中触着了别人的伤疤,实在是非常抱歉的事。
但这也是没法补救,除非我真去读书养气,一共廿年,被人们骗得老死牖下;或者自己甘心倒掉;或者遭了阴谋。
即如上文虽然说明了他们是亲戚并不是我说的话,但因为列举的名词太多了,“同乡”
两字,也足以招人“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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