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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神宗的弟弟朱翊镠分封卫辉,占田四万顷;神宗诸子也群起效尤。
福王朱常洵是神宗爱子,朝廷坚持要按潞王标准给田四万顷,经过廷臣和地方官员的力争才减为二万顷。
瑞王分封于陕西汉中,朝廷赐给赡田二万顷,由陕西、河南、山西、四川摊缴租银。
[19]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财赋之区以外,全国的土地有相当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里。
勋戚和太监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辅地区。
他们依靠同皇帝的亲近关系,通过请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庄田。
如明武宗时,太监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产业庄田至一万有余顷,侵欺子粒官银至百万有余两”
[20];熹宗时权监魏忠贤,霸占的土地也多达万顷。
[21]嘉靖初年,林俊在奏疏中指出:“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借宠暱,奏讨无厌。
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
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贤等投献,进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传、吴让受奸民冯仲名等投献,进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
[22]勋戚倚势请乞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末。
崇祯三年,朱由检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给赡地七百顷,随从尉军三十名”
[23]。
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政治势力在土地兼并过程中的作用。
一般的官僚地主即所谓缙绅之家,也利用他们在政治上的优越地位,巧取豪夺,兼并大片土地。
就每一户来说,他们固然比不上宗室诸王、勋戚、太监的占田数,然而,他们人多势众,在各地是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者。
明末农民战争中,官僚地主的动向是最值得注意的问题之一。
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打击的重点之一就是官僚地主,而反抗农民起义最顽固的也正是官僚地主。
史籍中有关明末官僚地主占田的记载极多。
郑廉记载河南的情况说:“缙绅之家,率以田庐仆从相雄长,田之多者千余顷。
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顷。”
[24]崇祯初年,河南巡按毛九华上言:“势豪之家,仆隶多至数百,奸民乘势投献,百姓受其鱼肉。”
[25]正是在官绅地主的疯狂兼并下,明末土地高度集中,绝大多数农民被剥夺了土地,变成官绅地主的佃仆,或者被迫四处流亡。
这种情况在当时人的笔下屡见不鲜,如说:“富者动连阡陌,贫者地鲜立锥。
饥寒切身,乱之生也,职此之由。”
[26]“富者极其富……贫者极其贫。”
[27]卢象升在奏疏中指出:“贫者日益贫,富者日益富,大约贫民之髓富民实吸之。”
[28]顾炎武则说:“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
[29]这些叙述都表明明末社会的两极分化达到了十分尖锐的程度。
第三节 国家财政破产和赋税加派
明代的财政,前期以本色(米、布等实物)为主,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白银等折色的地位逐渐上升,成了国家收支的主要体现物。
大致说来,供政府开支用的归户部、工部、光禄寺、太仆寺分别掌管,其中主要是户部的太仓库。
从矿冶征收的税金和漕粮改折的金花银,照例解送内承运库,除了一小部分作为武臣的俸禄,绝大部分都供御用,成了皇帝的私财,一般称为内帑。
由于明中后期皇帝挥金如土,每年一百多万两的金花银满足不了他们的欲壑。
从明武宗开始,就不断提取太仓银两供内用。
万历年间,宁夏、朝鲜、播州先后用兵,花去了大量军费。
[30]朱翊钧又以婚礼、珠宝、袍服等名义,向户部索取白银多达一千余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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