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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家长安排的,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利益联姻”
,反而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姻,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总带上现实的色彩,并且它不会自己消失。
再说,它总是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目标,所以,这样的结合毫无疑问是幸福的。
但对第二代则不利。
面临婚姻抉择的男子,为金钱而不顾自己之所好和满足,他是为个体而生存,不是为种族,这种表现是违反真理,违背“自然”
原则的,所以,容易引起他人的蔑视。
相反,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劝告而毅然结婚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扬的。
当她的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来劝告时,她却抉择了最重要的原则,并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种族的精神。
照以上所述来看,结婚时,似乎是鱼与熊掌无法兼得,一定得牺牲个体或种族中的一方?是的,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热情”
和“实利”
携手并进的情形极为罕有。
大多数人在肉体、道德或智慧方面都有值得悲悯的状态,但结婚不是由普通单纯的选择或爱好所产生,而是由所有的外在顾虑而决定,所谓“偶然的结合”
,也有其中某部分的原因。
至于实利婚姻,也可以在讲究实利之余,顾虑到某种程度的“喜爱”
,这就是所谓与种族守神的妥协。
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这是因为结婚的本质,不是为了现时人们的幸福,而是为未出世的子女着想。
但激烈的**中也有真正白首偕老、互得慰藉的,这是从完全不同的根源所产生出的感情,就是还得附以“性向一致”
为基础的友情。
这种友情大抵在**获得满足、消失之后才表现出来。
通常是这样的:起初为了新生命而成立**的诸条件——在肉体、道德、智慧方面相补、相适的各种性质,在这两人之间的气质或精神上又能保持相互补充的关系,因而产生心情的调和。
这里所论**的形而上学,和我的全部形而上学具有精密的联系,而且,后者可以作为前者的注释。
我且以下述几句话作为总括。
为满足性欲而做的选择,准备很周全,并且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上升到激烈的恋爱。
前面我已经谈过,这个选择,事实上是人类参与构成下一代的活动。
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前面几章中,可确证出这项重大的参与活动有两点真理。
第一,人的本质不会消灭,它永远存在于次一时代的种族中,因为那种活泼、热心的参与,不是从省察和企划而来的,而是从人类本性最深奥的特质和冲动那里产生的,如果人会完全死灭,或者只是以和他完全相异的典型或以完全不同的种族来接续他,这样的话,我相信这种参与不致那样牢固,也不能给人那么大的影响力。
第二,人的本质(物自体)大多存在于种族中,而不在个人,因为对种族特殊构成的关心,是以恋爱事件为根本,不论任何人,唯有此关心,他才有超越意志的崇高表现,爱情的成败对人的影响也最敏锐,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特殊的感情事件”
。
这方面的利害若表现得强烈明确,他就完全忽视其他一切,必要时还被充当牺牲品。
由此,足可证明,种族利益远比个体利益重大,我们直接生存于种族中,而不是为个体生存。
但恋爱中的男人,不堪秋波一瞥,竟致完全放弃自己,为心爱的女人不惜奉献任何牺牲,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没别的原因,那只是为了索求女人不灭的部分,因为其他的任何要求,总会破灭。
热烈、痴心、活泼地追求一个女人,就是对“我们本质的结合难以打破”
和“我们的本质是永存于种族中”
的直接证明。
如果以为“种族永存”
是件芝麻小事,或者毫不介意,那就大错特错了。
产生这种错误,是因为他这样想:所谓种族永续,虽然和我们相近似,但并不是任何方面都和我们相同,而且也是生存于我们所不能知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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