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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诛心之论与原心定罪赵盾弑君(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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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盾的车右祁弥明是国中力士,跟随赵盾一同赴宴,立于堂下。

席间,晋灵公对赵盾说:“听说你的宝剑很是锋利,你拿来给我看看吧。”

赵盾起身便要取剑,祁弥明在堂下高呼道:“赵盾吃饱了就赶紧出来,在国君面前拔剑做什么!”

赵盾顿时明白了,三步并作两步地离席而去。

晋灵公有一条训练有素的獒犬,向赵盾飞扑而去,祁弥明迎了上去,一脚踢碎了獒犬的下巴。

赵盾回头说道:“君之獒不如臣之獒呀!”

獒犬没有得手,宫中早已埋伏好的武士便一拥而上。

眼看形势危急,武士之中却有一人当先而出,把赵盾扶上了车。

赵盾忙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武士答道:“当初我在桑树下快饿死的时候,是您给了我食物,救了我的命。”

赵盾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武士答道:“您赶紧上车逃命吧,何必问我的名字!”

赵盾于是驱车出了国都,众武士也一哄而散。

晋灵公众叛亲离、不得人心,赵穿起而杀之,然后迎回了赵盾,与他并立于朝,立公子黑臀为君,是为晋成公。

(按:何休说《公羊传》这里要阐明的意思是: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赵盾回朝,恢复了大夫之位,却不惩治弑君的赵穿,所以史官才会记载“赵盾弑其君”

《公羊传》的这段记载,风格近似《左传》,叙事细节上却与《左传》大有出入,两相比较之下,明显感觉出是同一个事件的框架被付诸不同渠道的传闻。

比如獒犬被杀那段,《公羊传》里赵盾说“君之獒不如臣之獒”

,《左传》里的赵盾却说“弃人用犬,虽猛何为”

,片言之差,赵盾形象大异。

再如《公羊传》里受赵盾一饭之恩的那位无名武士,《左传》录其名为灵辄,徐仁甫排比分析,以此为《左传》作者时代在刘向之后的一则证据。

《左传》的身份受人怀疑,真可谓源远流长。

再看《公羊传》的这段记载,称得上栩栩如生,正邪分明,如同小说一般,其道德倾向性是很明显的,即晋灵公无道,不得人心;赵盾仁义,大得人心。

但即便如此,即便弑君之人不是赵盾,史官仍要把罪名加在赵盾头上,其意图据何休解释也很明显:“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这话虽然简单,却是儒学里的一个高难度命题。

汉景帝时《诗经》博士辕固和很可能是黄老一派的黄生争论汤、武受命的问题,黄生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贯于足”

,帽子就算破了也要戴在头上,鞋子就算是新的也只能穿在脚上,这就是上下之分。

辕固反诘道:“难道本朝高皇帝代秦而立也错了不成?”

此题无解,汉景帝做了一个巧妙的结论:“食肉毋食马肝,未为不知味也;言学者毋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这就给帽子和鞋子的关系问题设置了一个学术禁区。

但如果向上追溯,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关系是相互的;孟子讲贵戚之卿对无道之君有权废之而另立,即便是五德终始说,也讲天命循环。

再来比照“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后者显然是顺应新时代的一种修正主义了。

既然对臣子的要求格外严格,赵盾弑君的罪名倒也是可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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