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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儒家倡导的“仁义”
“孝慈”
固然可以弃之而后快,但如果连同“正臣”
(帛书本作“贞臣”
)一起抛掉,岂不有害天理!
所以不得不偷梁换柱,以“忠臣”
代之,反正“忠”
字也是儒家的重要范畴。
(《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
我自己也倾向于把“安”
理解为“何”
,例证是《庄子·马蹄》的一段语法结构完全相同的话:“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
由此而推测,《老子》原本对仁义、孝慈之类的概念反而持有肯定的态度,希望大道永存而仁义在,六亲和睦而孝慈在,邦家清明而正臣在。
值得辨析的是,即便是道家后学提出反对的口号,反对的也应该是对仁义、孝慈等正面概念的“标榜”
,而不是反对这些概念本身。
否则的话,横扫一切真善美,基本就等于反人类了。
正如王弼在《老子微旨例略》里归结的那样:否定强悍并不意味着人们希望自己弱小,而是因为行事强悍的人反而会失掉他的强大;抛弃仁义也不意味着人们不喜欢仁义,而是因为追求仁义反而会带来诈伪。
9
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
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圣人在天下,歙歙焉。
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老子》通行本第四十九章)
这一章,抛开校读上的小小争议,确实很难和前文“天地不仁”
云云联系到一起。
圣人“无心”
,似乎和“不仁”
是一个意思,但他在这一章里不但没有“以百姓为刍狗”
,反而“以百姓心为心”
。
如果联系起来讲,圣人既然“以百姓为刍狗”
,又“以百姓心为心”
,那就是以刍狗心为心了?圣人和刍狗一条心,这该怎么理解呢?
这个问题让我非常困惑,于是去翻查资料,楚简本里没有这一章,也没见有人谈到过这个问题。
如果单独理解这一章,似乎倒没有多大的困难。
这里仍然先用陈鼓应先生的翻译:
有道的人没有私心,以百姓的心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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