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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还没见南方有豪杰出现,连大量养兵的世家都没出现。
倒是陆清月的水军中,有一支过河去南边劫掠,结果当地世家的王家好好招待了一番。
是真招待,酒肉管够,美女侍奉的那种。
招待完了,把他们全军送了回去,还奉送了酒肉美女。
这水军回来,将一位美女王氏上供给了陆清月,这位王氏是正经的世家女子。
陆清月将其纳为侧妃,喜爱非常。
由此,陆清月和南方世家,开始了交易。
陆清月在世家间的名声,越发好了,他爹鹿仙人杀世家,陆清月却开始守世家的规矩了。
名声最不好的,就剩下宇文大趾了,他是半点世家的规矩也不遵守,在丕州之外,基本上就跟恶鬼一个样了。
宇文霁也不在意,丕州过去的高强度工作,从基层到高层,都锻炼出了一群能力超群的官员。
而且丕州不声不响地,已经弄出了目前来说,算是高端的教育体系。
宇文霁十七那一年,丕州举办了第一次科举,包括文科、武科、刑科、算科、工科。
因为丕州已经有了稳定的女官团队,所以,从第一次科举开始,女子就可参考。
这事情根本没怎么传,因为很多人把这个依旧归类为丕州的“招贤考试”
上,过去一直在考,没人在意。
丕州已经没有新人进来了,这次考试参考的,都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他们大多二十上下。
除了文武世家出来的,有一部分就是从宇文霁的扫盲小学校里走出来的——在空场上办的,弄了个白板,让学员在地上写字。
应付不了高强度政务工作、没有特别技能、没法说书,但是认字的来投者,很多都被宇文霁塞学校里边去了。
这么干宇文霁也是亏心的,所以明令各地的督亭卫盯紧了学校,老师和学生都不能出事。
没想到,有人在赴任前万分感激地跑到王府外边给宇文霁磕头,还有一块儿写血书明志,表示一定要做一个好老师。
宇文霁:“???”
吕墨襟:“因为传道授业,教书育人是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
宇文霁:“……”
他忘了,纸张可是刚被匠人们发明出来十多年,丕州之外的地界,纸还是高门大户的高档玩物。
宇文霁小时候,请来的都是世家的名士,虽然那名字都让他忘了的名士,挺让他无语的,但这已经能说明教书的门槛之高了。
虽然宇文霁让他们教导的都是乡野小民,但对这些“只”
能来投奔宇文霁的鸡鸣狗盗之徒来说,却是让他们从人下人变成了高尚人士。
他们也确实干得都很好,多年过去,为丕州培养出了大量的人才。
这代表着,丕州的内部,确实已经开始稳定的自造血了。
宇文霁也应该动一动了,但要朝哪个方向动,属实是个麻烦——
作者有话说:两米高的男子正常体重至少90公斤,如果是满身肌肉的100+。
宇文霁同等身材下,比全肌□□型的男性体重多一半,他本人就至少有150公斤左右了。
他的铁骨朵,再加全甲,全副武装至少300公斤。
正常情况下还能骑马,但全披挂状态下,只有重型挽马能拉他了,但重型挽马的奔跑冲刺能力太差,不适合作为战马。
[爆哭]大趾太沉了。
[化了]简单理解就是大趾的骨骼肌肉和内脏都和正常人类不大一样。
[吃瓜]其实作者君考虑过,要不然让他骑犀牛吧。
蚩尤都能骑熊猫,动物里确实偶尔会出现服从性极高又聪明的个体。
[可怜]但犀牛那个背……大趾得叉着腿骑,我怕他颠到蛋[捂脸笑哭]另外也太丑了,别人跟老伴儿共骑,都帅帅的。
他带着墨墨骑犀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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