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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说话,别过脸去,假装去点灶台的火。
我去了省城念大学,四年,我哥每个月雷打不动往我卡里打一千五百块。
我知道他自己一个月工资才四千出头,还要还债,还要修老屋的屋顶,还要应付村里七七八八的人情往来。
我给他打电话说不用打那么多,他就一句:“女孩儿家在外面,不能让人瞧不起。”
我哥就是这样的人,嘴笨,心重,什么苦都往肚子里咽,吐出来的时候还带着笑。
毕业后我留在省城工作,进了一家建材公司做管理,从普通文员做到部门主管,用了六年时间。
工资从三千涨到一万二,我每个月给我哥打三千块,他每次都退回来,说:“你自己攒着,嫁人的时候用。”
我说:“哥,我不嫁人,我就跟你过。”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傻话。”
那时候我真的觉得,这世上最重要的人就是我哥。
他把我从六岁拉扯到二十六岁,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啊,他从十九岁的少年熬成了三十九岁的中年人,头发白了一半,腰也弯了,手糙得像砂纸。
村里跟他同龄的人孩子都上初中了,他连个对象都没谈过。
别人给他介绍姑娘,他就一句话:“等我妹妹念完书再说。”
等我念完书,他年纪也大了,再没人给他介绍了。
我每回一次家,心里就难受一回。
老屋还是那个老屋,墙皮掉了一块又一块,我哥用报纸糊上,糊了一层又一层。
堂屋的灯泡坏了一个,他舍不得换,就那么暗着。
冰箱用了十年,门封条都老化了,关不严,他拿胶带粘了一圈。
我说:“哥,我给你买个新冰箱。”
他说:“能用就成,花那钱干啥。”
他总是这样,对自己抠得让人心疼,对我大方得眼睛都不眨一下。
去年冬天,我认识了许绍辉。
他是我们公司新来的销售总监,比我大四岁,省城本地人,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退休教师。
人长得不算多帅,但看着干净,说话斯文,做事稳重,对谁都客客气气的。
追了我三个月,带我看电影,请我吃饭,下雨天到公司楼下送伞,加班到深夜的时候他点好外卖送到工位上。
我们在一起之后,他对我很好,是真的好。
好到我觉得自己终于可以不用一个人扛了,好到我觉得这个城市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今年过年,我带他回了一趟村里。
我哥看到他,脸上的笑僵了一瞬。
那细微的变化,我当时没注意,后来回想起来,才明白那是什么。
那天吃饭,许绍辉跟我哥喝了几杯酒,说了很多客气话。
我哥一直笑着,频频点头,但话很少。
吃完饭,许绍辉去院子里抽烟,我哥把我拉到厨房,低声问了一句:“颖颖,你认真的?”
我说:“嗯,他人挺好的。”
我哥沉默了一会儿,说:“城里人,靠得住吗?”
“哥,他人真的很好。”
“家里知道咱家的情况吗?知道爹妈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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