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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假象。
而他选择的地点,是这栋楼——周屿生前,曾在此处租住过三个月的临时公寓。
也是我,伪造“周沅”
身份时,刻意选择的落脚点。
他不是来销毁证据。
他是来栽赃的。
栽赃给“周沅”
——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儿。
栽赃给即将被重启的蓝桥案。
栽赃给,所有试图靠近真相的人。
我慢慢后退,心脏狂跳,却不敢发出丝毫声响。
直到那扇门再次打开,黑影悄然离去,脚步声消失在楼梯拐角。
我回到自己房间,反锁上门,打开电脑,调出林砚之前给我的一个加密文件夹。
里面只有一份文档,标题是《LQ-2018-047号物证袋流向追踪简表》。
表格最末行,原本空白。
此刻,却多出了一行新增记录,时间戳是今晚21:47,录入人ID:ZMW-2003。
周明远。
他不仅知道我在查,他还在我眼皮底下,亲手更新了那条被他亲手抹去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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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在掩盖。
是在邀请。
邀请我,走进他布好的最后一局。
三天后,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审议是否批准对我的逮捕。
赵检察官亲自出席,提交了三份新证据:
第一份,是“周沅”
身份的全套伪造材料溯源报告——所有公章、签名、电子签章,均指向一个境外IP地址,最终关联到一家注册于塞舌尔的空壳公司。
第二份,是那段“童年录音”
的声纹比对分析——确认为AI深度伪造,合成精度达99.7%。
第三份,是今晨在筒子楼七楼公共水房,提取到的一枚新鲜指纹。
经比对,属于市局物证科现任技术员,张哲。
而张哲,正是昨夜我目睹的、身穿蓝制服的男人。
赵检察官宣读完毕,目光扫过旁听席。
那里坐着林砚,还有两位市律协指派的监督员。
“沈律师,”
她合上案卷,“你伪造身份、虚构线索、干扰侦查。
这些行为,已严重妨害司法秩序。
逮捕,势在必行。”
我站起来,没有看她,而是望向林砚。
他坐在那里,安静如初。
只是右手,正无意识地摩挲着左手腕内侧——那里,本该是“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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