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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亮起,是林砚发来的消息,只有一张照片:
一张泛黄的旧工作证照片。
姓名栏写着“周明远”
,职务栏是“市局物证鉴定中心副主任(代)”
,发证日期:2003年5月。
而照片右下角,一行几乎褪尽的蓝色圆珠笔小字,被AI图像增强技术勉强还原:
“LQ-2003-001,林晚案初检,主检:周明远”
原来,蓝桥案,才是周明远亲手经办的第一个大案。
而林砚手臂上的“归零”
二字,不是诅咒,是坐标——指向二十年前,那个被抹去的编号。
手机又震。
林砚:“他当年,亲手签发了林晚的尸检报告。
也是他,亲手销毁了第一份肋骨碎片的CT影像。”
我仰起脸,任雨水冲刷。
咸涩的,不知是雨,还是别的什么。
就在这时,楼下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声。
不是老太太烧水的缓慢节奏,是年轻、有力、带着明确目的性的上楼声。
我迅速收起手机,退到平台阴影里。
脚步声在七楼停下。
不是我的房门。
是隔壁——那间常年上锁、贴着“出租”
告示的屋子。
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清脆,不容置疑。
门开了。
没有开灯。
一道黑影闪入,随即门被无声关上。
我屏住呼吸,悄悄摸到隔壁门边。
门板老旧,底部有条细微缝隙。
我蹲下,透过那道缝,望进去。
屋里没开灯,但借着远处路灯微光,我看见那人背对着门,正俯身摆弄什么。
他脱下外套,露出里面深蓝色的制服——不是警察,不是保安,是市局物证科标准配发的夏季常服。
他面前,是一个敞开的黑色工具箱。
箱内,整齐排列着镊子、放大镜、紫外线灯……还有一只崭新的、印着“市局物证科”
字样的蓝色塑料袋。
他拿起袋子,对着窗外微光仔细检查袋口封条。
然后,他从内袋掏出一个密封小瓶,拧开,将几滴无色液体滴在袋内壁。
那是鲁米诺试剂。
喷洒后,遇血迹会发出幽蓝荧光。
他要做一次模拟实验。
在一只全新的、本不该沾染任何血迹的证物袋上,制造出“曾装过带血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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