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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沈梦一惊,刀一抖就将手的食指切了一个深口子,血一下涌了出来。
你这个女人怎么回事?给我看看?天!
这么深的伤口,赶紧去医院。
不用,就一个口子,倒点消炎药,贴个创口贴便好了。
林霆之手脚并用的倒消炎药,贴创口贴,做好这些,弯腰将沈梦抱起往电梯跑...
林霆之,你干嘛?
去医院,看看还要不要清洗下伤口?
站住,放下!
哎呀,林霆之,你急糊涂了吗?我是孕妇,去医院也不能用药!
出那么多血,伤口早就被血清洗过了。
没事的,这算什么嘛!
有次我的腿被打翻的开水烫好多泡,我也没去医院呢,真的,我没有那么娇贵的。
真的不要紧?
真的。
沈梦浅笑着将裤腿提高一点:你看,是不是还有很多的小疤?是不是特别难看?
林霆之蹲下身子,女人的小腿上果真全是密密麻麻的指头大的白疤。
沈梦,他知道吗?你那个混蛋男人。
他吗?应该不知道吧。
有很久一段时间,他都不看我的,我不怪他,是我不好,是我脏。
嫌你脏?什么意思?难道你发生过什么意外吗?
没有!
你乱说什么呢?!
沈梦突然失控的走进厨房,拿上刀继续切胡萝卜。
我来切!
林霆之抢过刀:没有就没有嘛,那么激动干嘛?还凶巴巴的。
霆之,对不起啊!
我不是真的凶你。
因为他觉得我天天围着锅边转,一身都是调料味和油味,所以他就觉得我脏。
林霆之见沈梦说这些话时,手都在微微发抖。
他将手里的刀放下,默默的将她揽进怀里。
陆云浩,他就是个混蛋!
他根本不配得到你,沈梦,你比他干净一万倍,十万倍,万万倍!
知道吗?那个混蛋现在靠着女人养活呢。
他,就是个熊包软蛋!
沈梦,我突然变主意了,我要给你一个交代!
什么意思?林霆之你一日三变!
明天开始,我要将你带回爸爸家,以后天天有佣人伺候你的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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