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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心翼翼的,扣住一个软滑滑的东西,掏了出来。
等手出了洞口。
一个小小的生命,就展现在了他的眼前。
这才是他想要的。
小兔子应该有一周多了。
身上已然长出了细细的绒毛,粉色透明,在陈三石手上步履蹣跚,不过还是努力站在他的手心里。
棕蓝色的眼睛,看上去相当清纯。
陈三石可以感觉到,这小傢伙,在自己手上瑟瑟发抖。
后世有一种误解,大多数人认为兔子是红眼白毛的。
其实咱们自家的野兔,除了部分地区的雪兔,在冬季可能为了方便偽装,会换成白色。
大多数野兔皮毛都是灰黑色的。
並且野兔眼睛大多数也不是红色,那是光线折射的错觉。
真要是红眼,那就等於给狐狸那些吃它们的猛兽照手电筒了。
这不符合生物进化的规律。
陈三石把这只小兔子放在了上衣口袋里,又伸手往里面掏去。
这次他没捡著兔子掏了,而是先从兔子身下的东西掏起。
杂草,苔蘚,野兔毛髮···
这是大兔子筑巢用的东西。
他把身后背著的鱼篓挪了过来,把这些东西,全部垫进了鱼篓里面。
等安排好了,才把口袋中依旧瑟瑟发抖的小兔子,给放了进去。
一共四只,不算多。
不过陈三石已经很满足了。
等到陈三石把兔子洞给平了,又从其他地方挖了泥土,把这一段破损的田埂给修復了。
这才到来福面前,从来福脚下,把那只装死的母兔给拎了起来。
“走,来福回家!”
陈三石心情很好,还摸了摸狗头。
这让来福的狗尾巴,摇的更欢快了一些。
狗也是需要表扬的。
它们能通过主人的抚摸以及言语的腔调,感受到主人的喜怒。
如果表扬多了,那它们自然就更欢快一些。
大概相当於人类幼崽四五岁的智商。
来福在前,陈三石把鱼篓背在了胸前,一手拎著那只母兔子,喜滋滋的往家走去。
並不是说,逮到了母兔子,逮到了小兔子,那就可以繁衍出种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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