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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晨起,沈囡囡满脑子都是那些帐目,
看著床边摆放整齐的一双绣鞋,
当是秋雨找到的,没多想,
只是穿上的时候,总觉得……这鞋比平时舒服些。
像是被人仔细揉过。
不过现在,她还有正事要办。
帐册上的窟窿那么大,光靠她自己查,查到来年也查不完。
她需要一个能直接压得住二房的人
——沈润。
她那混不吝的亲哥。
虽然在外人眼里是个只会斗鸡走狗的紈絝,但只要沈囡囡开口,她哥就敢把天捅个窟窿。
“秋云!”
她扬声喊。
秋云掀帘子进来,看见她手里的鞋,“小姐!
这鞋……昨儿不是丟了吗?”
“嗯?不是你找到的吗?”
“哎呀,不管了,赶紧,跟我去找我哥。”
秋雨一愣:“小姐,大少爷这会儿八成还没起呢……”
“起了起了,”
沈囡囡边走边说,“他那个人,睡不住懒觉。”
秋雨跟在后头,心说您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以前您说大少爷是“懒猪投胎,不到日上三竿不起床”
。
沈囡囡没解释。
她记得前世,沈润每天卯时就起了,偷偷去演武场练枪。
这事谁都不知道。
外人只当他是个紈絝,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斗鸡走狗。
哥哥死后,萧云昭“大发慈悲”
地让她见了哥哥的副將罗飞,
罗飞说,
“少將军,死前带兵冲了三回敌阵。
第一回,丟了左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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