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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雷夫的余光一直在看芬恩。
芬恩舔完爪子,开始舔前腿。
舔完前腿,开始舔胸口。
舔完胸口,他抬起头,发现雷夫在看他。
“怎么了?”
芬恩问。
“没怎么。”
雷夫把目光移开,“看你舔得干不干净。”
芬恩看了他一眼,没有追问。
他站起来,走到雷夫面前,低头看了看雷夫的爪子。
“你没舔干净。”
芬恩说。
“哪里?”
“这里。”
芬恩低下头,伸出舌头,精准地舔上了雷夫右前爪上的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雷夫膝盖上那块心形的浅色疤痕。
芬恩的舌头粗糙而温热,一下一下地舔过那道疤痕,力道不大不小,刚好能把上面沾的泥土和灰尘舔掉。
他的鼻子喷出的热气打在雷夫的脚腕上,带着金合欢花粉的味道。
雷夫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妈的芬恩又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做这种让我心脏受不了的事……】
“你……你不用舔那个。”
雷夫的声音有点不自然,“那个是疤,舔不干净的。”
“我知道。”
芬恩抬起头,金色的眼睛看着他,“但我就是想舔。”
雷夫的胡须抖了抖。
【老婆变了】
以前的芬恩不会说【我就是想】。
以前的芬恩会找各种借口——你在外跑一天了脏,我看你这边有个虫子,你毛打了你自己舔不到。
但现在的芬恩不找借口了,他直接说。
雷夫不知道这是因为芬恩长大了、更自信了,还是因为在雨林里待久了、闷得脑子不太正常了。
但他喜欢。
管他什么原因。
“行吧。”
雷夫把前爪往芬恩的方向伸了伸,“你舔。
反正又不要钱。”
芬恩低头继续舔,舌头从心形疤痕一路往上,舔到腕关节,再往上,舔到前臂。
雷夫趴在那里,前爪伸着,下巴搁在地面上,眼睛半眯着。
芬恩的舌头有一种奇怪的魔力。
那种粗糙的触感和温热的温度,只要接触到他皮肤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他全身的神经就会像接到了指令一样全部放松下来。
不是因为舔毛这个动作本身有多舒服,而是因为舔他的那头狮子,是芬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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