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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夫跟在后面,走了三步,又忍不住开口:“你确定没遇到什么?”
“没有。”
“没有狮子偷看你?”
“没有。”
“没有不长眼的靠近你?”
芬恩停下脚步,回头看他:“雷夫哥哥。”
这个称呼一出来,雷夫的耳朵就竖起来了。
“你巡逻的时候也在想我吗?”
芬恩的语气像在说情话,“每走一步都要想一遍?”
雷夫噎住了。
他确实是这样。
每次单独出去巡逻的时候,脑子里全是芬恩。
每走一步想一遍?不止。
他每喘一口气都在想。
但这种话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是一回事,从芬恩嘴里说出来是另一回事。
“……谁想你了。”
雷夫加快脚步走到芬恩旁边,用肩膀又撞了他一下,“走快点,我饿了。”
芬恩被撞得又趔趄了一步,这次他没站稳,直接歪到了雷夫身上,香香的。
雷夫的瞳孔猛地缩了一下。
【妈的又来……】
他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骂自己都在一起多久了,怎么每次闻到这个味道还是心跳加速?他不是应该习惯了吗?他不是应该已经免疫了吗?
没有。
完全免疫不了。
芬恩从他身上撑起来,若无其事地甩了甩尾巴:“走吧。
你说你饿了。”
我老婆真好看
他们沿着石台北边的小路走了大概十分钟,穿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来到一个小水潭旁边。
水潭不大,大概两三个狮身那么宽,水很浅,能看到底下的石头和落叶。
水潭周围有一圈泥泞的地面,上面印满了各种动物的脚印。
芬恩停在水潭边上,低下头嗅了嗅地面上的脚印。
“羚羊。”
他说,“来过没多久。”
雷夫也低下脑袋,用鼻子怼了怼那些脚印。
确实是羚羊,而且不是那种小不拉几的蓝麂羚。
这种脚印更大、更深,蹄印的间距也更宽,是森林羚羊。
森林羚羊比草原上的高角羚小一圈,但肉质更嫩。
雷夫之前在雨林里抓到过一只,那个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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