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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芬恩之前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和狮子,雌的雄的都没有。
他以为自己喜欢雌性,是因为人类社会告诉他【你应该喜欢异性】。
但当一头金色的雄狮子在他面前蹭他的时候,他发现那些【应该】都不对。
对的是芬恩。
雷夫弯了。
但不是因为他突然对雄狮子产生了兴趣,是因为他爱上了芬恩。
而芬恩恰好是雄的。
这就是关键。
雷夫不是变弯了,他是喜欢上了一头狮子,而那头狮子恰好是男的。
这个区别很大。
前者是一场性取向的转变,后者是一段感情的开始。
雷夫这个人,哎呀我到底应该说他是人还是狮子这里,还是狮子吧,毕竟准确来说雷震时期才是人。
不管怎么说,雷夫是一头草原上最强的黑鬃雄狮,也是一个学会了用一生去爱一头狮子的穿越者。
可能比你爸还大
雨林里的声音和草原完全不一样。
草原上的声音是敞开的。
风从东边刮到西边,不带拐弯的。
角马的叫声能传出去好几公里,鬣狗的嘿嘿嘿在夜里覆盖整个荒原。
你在草原上闭着眼睛都知道哪边有猎物、哪边有敌人、哪边有水源。
雨林不一样。
雨林里的声音是关在笼子里的。
鸟叫从头顶掉下来,砸在树叶上,弹了几下就没影了。
猴子在左边叫,但你听不出来左边到底有多远。
因为声音撞到树干上、被藤蔓缠住、被苔藓吸收,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声音已经变成了回音,而回音又变成了另一种动物的叫声。
雷夫走在队伍最前面,耳朵转来转去。
但他扫了十分钟,还是没搞明白左边那只一直在叫的猴子到底是在报警还是在骂街。
他的爪子踩在地面上,发出噗噗的闷响。
地面上的落叶、树枝、鸟粪、烂果子、死虫子,全搅在一起,踩上去像踩在一块巨大的海绵上。
每走一步他的爪子都会陷进去半个指节,拔出来的时候带出一股腐烂的甜味。
他已经习惯了鬃毛被汗水打湿贴在脖子上的感觉,但雨林里的湿是空气本身就在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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