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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鱼?狮子不会抓鱼。”
“我会。
我上辈子——不,我学过。
你看着就行。”
“你什么时候学的?”
“你睡着的时候。
我在河里练过。”
“你练了多久?”
“每天下午你睡觉的时候,我就去河里站着。
鱼从我的腿旁边游过去,我咬不到。”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诀窍……不能咬,要用拍的。
前掌拍水,把鱼拍晕,然后叼起来。”
“会抓鱼的狮子,很帅。”
芬恩歪了歪头。
“也最可爱。”
你今天不用忍了
无人机消失后的第三天,雷夫在河边喝水的间隙抬起头,朝东边看了一眼。
那个方向什么都没有。
只有金合欢树的树冠在热浪中摇晃,几只珍珠鸡在灌木丛里扑棱着翅膀,一朵形状像角马的云慢吞吞地往北边飘。
他已经三天没有听到那个声音了。
他低下头,继续舔水。
水很浑。
旱季的前兆已经来了,河面比上个月窄了两米,河床边缘露出了一层干裂的泥巴,上面印着各种动物的脚印——高角羚的、疣猪的、珍珠鸡的、还有几串属于流浪雄狮的,被雷夫的爪印盖住了大半。
他把舌头卷成勺子的形状,舀了一口水,抬起头,看着水从嘴角滴下来,在干裂的泥地上砸出几个小小的坑。
“雷夫哥哥。”
芬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点喘。
雷夫转过头。
芬恩正从岩石台地的方向走过来,嘴里叼着一只珍珠鸡。
那只珍珠鸡还在扑腾,翅膀扇在芬恩的脸上,发出啪啪啪的声音。
但他没有松口。
他走到雷夫面前,把珍珠鸡放在地上,用前爪按住,然后抬起头,金色的眼睛看着他。
“你又在发呆。”
芬恩说。
他的嘴角还沾着几根珍珠鸡的羽毛,看起来有点滑稽。
“我没有发呆。
我在喝水。”
“你才喝了几口,然后就去抬头看天了,水从你的嘴角滴下来,你都没有注意到。”
雷夫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前爪。
一滴水正从膝盖上的心形疤痕边缘滑下去,沿着小腿往下淌,最后消失在脚趾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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