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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想为了追一头高角羚跨过狮子石那条边界线。
不是怕北境那三兄弟,是懒得惹麻烦。
疣猪也不错。
肉比高角羚粗一些,但脂肪多,适合补充能量。
芬恩最近在长身体,需要更多的脂肪。
雷夫在灌木丛里蹲了大概十分钟,等一头落单的公疣猪从洞里钻出来。
这头疣猪体型不小,大概有八十公斤左右,两颗獠牙从嘴角伸出来,在晨光中闪着白色的光。
雷夫评估了一下。
正面硬刚的话,疣猪的獠牙是个威胁,能在他腿上戳两个洞。
但他不会正面硬刚。
他会从侧面切入,用前爪拍它的脑袋,把它拍晕,然后咬喉咙。
计划很简单。
执行也很简单。
疣猪从洞里钻出来,低头拱土的时候,雷夫从灌木丛里冲出来,右前爪精准地拍在它的脑袋侧面。
那一掌的力量超过五百公斤。
狮子的掌击力在动物界仅次于大象和犀牛,能把斑鬣狗的脊椎直接拍断。
疣猪的脑袋被拍得往左偏了九十度,整个身体跟着转了一圈,然后“砰”
地摔在地上,四条腿在空中蹬了两下,就不动了。
雷夫没有咬喉咙。
因为不需要了。
那一掌已经把它拍晕了,他只需要补一口。
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痛苦。
他叼起疣猪的脖子,开始往回拖。
疣猪比角马轻多了,八十公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他一路小跑着回到岩石台地,把疣猪扔在“厨房”
的位置,然后喘了口气,舔了舔嘴角的血。
芬恩从岩石上探出头来,金色的鬃毛在阳光下炸成一个毛球。
“疣猪?”
他问。
“嗯。
高角羚群不在。”
“没关系。
疣猪肉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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