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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打架都没怕过,打个猎还能难倒我?”
他开始在草原上寻找猎物。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他看到了一群转角牛羚。
大概有二十多头,正在一片草地上吃草,几只放哨的牛羚时不时抬起头来东张西望。
雷夫蹲下来,压低身体,开始靠近。
他记得这具身体的本能告诉他要逆风靠近,不能让猎物闻到你的气味;要利用灌木丛和草丛的掩护,一步一步地挪;要等到足够近的时候再突然冲出去,打猎物一个措手不及。
他照做了。
他蹲着走了大概十分钟,靠近到了大概五十米的距离。
牛羚群没有发现他,放哨的那只还在往另一个方向看。
雷夫深吸一口气,绷紧了后腿的肌肉。
然后他冲了出去。
他冲刺的速度快得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爪子刨起的泥土在他身后扬起一道烟尘。
牛羚群炸了锅一样四散奔逃。
雷夫盯住了一只看起来比较老的、跑得比较慢的母牛羚。
他全速追上去,距离在一点点缩短,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
然后他踩到了一个鼹鼠洞。
前腿突然陷进去,整个身体往前栽倒,他在地上翻滚了两圈,鬃毛里塞满了泥土和草屑,狼狈得像一只被踢了一脚的黑色毛毯。
那群牛羚跑远了。
雷夫趴在泥地上,嘴里啃了一嘴土,四肢摊开,姿态非常安详。
“我故意的,”
他对着空气说,“测试一下这个洞有多深。”
风从他的鬃毛间吹过,带着一丝嘲笑的意味。
他爬起来,抖掉身上的土,甩了甩脑袋,把塞进耳朵里的草屑甩出去。
“没事,”
他对自己说,“第一次嘛,失误很正常。
再来。”
他又找了一群猎物。
这次是斑马。
同样的流程:靠近,潜伏,冲刺——
然后斑马群跑了。
他追了大概两百米,发现自己根本追不上。
斑马的耐力比他好,速度也不比他慢,他爆发力强但持久力不够,两百米之后就开始喘粗气。
第二次失败。
第三次。
他找了一头落单的疣猪。
疣猪跑得不快,但非常灵活,左拐右拐,最后钻进了一个地洞里。
雷夫趴在洞口,把爪子伸进去掏了半天,掏出来的只有一鼻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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