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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1章 讲故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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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的手停在琴弦上,酒馆里的嘈杂声似乎小了一点。

“但有那么一个种族,你们一定没听过。”

林羽顿了顿,视线从火焰上移开,扫过酒馆里的人。

佣兵手里的酒杯还悬在半空,老农的嘴微张著,老板娘玛丽的胳膊撑在柜檯上,下巴搁在掌心里,眼睛盯著他。

林羽收回视线,嘴角弯了一下:“他们叫『霍比特人』。”

酒馆里响起窃窃私语,但很快又安静了,因为林羽继续说了下去。

“霍比特人是一种很小的种族,比矮人还矮,成年人大概只有人类孩童那么高。

在我们今天的故事开始之前,霍比特人已经在中土生活了很久很久。

久到他们自己都记不清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上住了多少代。

他们不关心山那边的矮人在挖什么矿,不关心森林里的精灵在唱什么歌。

他们只关心自己,直到有一天,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遇到了一个叫甘道夫的巫师。

他戴著尖顶帽,穿著灰袍子,鬍子长到能塞进腰带里。

他告诉那个霍比特人,你叫佛罗多·巴金斯。

他说,有一枚戒指,必须由你带走。”

壁炉边的年轻人已经忘了拨琴弦。

中间那桌的佣兵也安静下来,有一个端著酒杯的手停在半空。

“那不是普通的戒指。”

林羽说:

“那是『至尊魔戒』,黑暗魔君索伦铸造的,能奴役整个世界。

而这枚戒指,现在就在佛罗多手里......”

酒馆里彻底安静了,全都被林羽的故事吸引。

壁炉里的火噼啪响了一声。

“至尊魔戒不是一枚普通的戒指,它有自己的意志。”

林羽的声音压低了,酒馆里的人不自觉地往前倾了倾身子。

“它会蛊惑人心,会腐蚀意志,会让最忠诚的朋友拔刀相向。

它会选择离开谁的手,回到主人那里。

而它的主人,黑暗魔君索伦,正在魔多那片焦土上等待。

魔多的天空永远被火山灰遮住,寸草不生,只有半兽人的大军在废墟间穿行。

索伦的眼睛在高塔顶端燃烧,那是一只会看透人心的火眼,它扫过中土的每一寸土地,寻找那枚戒指。

佛罗多要做的,就是把戒指带到魔多,扔进末日火山的裂缝里,那是唯一能毁掉它的地方。”

壁炉里的火烧得旺了一些,映著林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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