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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滑嘴,改天你跟着你家小姐嫁过去,做陪嫁丫头!”
弄晴睁圆了眼睛,嘟哝道:“小姐教我的嘛!
什么‘汝可凉凉去’、‘我也凉凉去’,小姐当时还笑了好几天呢。
说起来也怪在真小姐,说那本书怪有趣的,两个人那天笑得不成样子。”
盛及春携着公冶华月往外走,听见弄晴的嘟囔,笑道:“这疯丫头,不知道又嘀咕些什么!
跟个红嘴绿鹦哥似的。”
因提起鹦鹉鸟,忽地想起公冶华月好像带了一只回来的,雪白雪白的,挺好看。
因问道:“你之前从寿春园那边回来,不是带了只鹦鹉吗?怪好看的,又总说吉祥话。
我记着,好像说的是‘恭喜发财’?没记错的话,弄晴说过那鸟的名字就叫恭喜发财的。
我回去向连惠提起过,她嚷了几次要来看你的鹦鹉的,但后边我忘记了,她也忘记了。
那只鸟呢?倒没见着。”
公冶华月道:“它早死了。”
“哎,怎么死的?那鸟不好养?”
盛及春诧异道,见公冶华月不是不可说的神色,又道:“连惠闹了一阵要养呢。
我说她自己成天不在家的,叫谁帮她养?下边的老妈子们没这个耐心。
要是叫我,我也不乐意养只鸟,尽着人服侍它算什么?她也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冷了她几天,她自己也就忘了这回事了。”
弄晴接过来道:“怎么不好养?恭喜发财好养得很呢!
往常就在廊下的笼子里站着,或是站在那根横木上,按着时间去喂也就是了。
在寿春园里养了一个秋天也没事的。
谁想着回家里,有一个中午放它在廊下玩,太太的狮子猫把它吃了。
我们听着声音赶出来时,那猫儿的嘴巴还淌着血呢,也没渗进它的毛里,只是挂在那嘴角上,怪吓人的。
恭喜发财躺在地上呢。
拿竹竿子打了那猫没几下,太太房里的绛雪找出来了,说不小心叫它走到了小姐的院里。”
盛及春听着这事还和顾云喜有关,一阵后悔自己多嘴提起这早该翻篇的事,虽然只是只鸟,毕竟是公冶华月养的。
只得勉强笑道:“这也是迟早的事——猫和鸟天生不对付,哪有不觊觎它的意思?”
说了这话,几人走到院门口,外边等着个人。
正是宋瑾之。
宋瑾之身材高大,头发四六分,瘦削脸,大眼睛,戴了副银边的方框眼镜,嘴唇很红。
他比一般人要白一些,不同于公冶华月的病态的浸了药味的苍白,他是少了阳光的白,常待在室内的原因。
他今天穿一身白色斜纹真丝衬衫,下边一条黑西裤,脚上穿的黑色皮鞋。
没有打领带,怕显得太严肃呆板的缘故。
但在这微热的天气里穿的长袖衬衫,怕显得太不正式的缘故。
他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旁边有几个佣人陪着,他便一直拘束地挺直地站着。
过程中身边走过了好几拨佣人,有和旁边的佣人交好的,过来打了招呼。
一个路过的佣人轻声问道:“是未来的姑爷?”
门边的佣人锤了她几拳,低笑道:“仔细你的嘴!
叫老太太知道了,头一个打你嘴巴子!”
“说句玩笑话罢了。
怎么没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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