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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婚礼(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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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手下离开后,长椅转动,斯普林特显露出他的身体。

他的身材出奇的矮小,坐在这张大椅子上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斯普林特伸手將桌子上的信封拿过来,看向封面。

上面用漂亮的体字表明了来信者。

“西德尼·斯图亚特?”

这个名字最近在肯瑞拉很是火热,他当然也听闻了西德尼与雪莉夫人的传言。

“请柬?难道说是邀请我参加婚礼吗?”

斯普林特长相尖嘴猴腮,与英俊这个词语完全不沾边。

但是他对於自己的外貌倒是十分在意,两撇鬍子修剪的十分整齐,头髮也抹著髮蜡,梳成了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他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烫金请柬。

果然像是他长得那样,西德尼和雪莉夫人邀请他参加即將举办的婚礼。

这让斯普林特十分高兴,一种被认可的感觉充斥心头,感觉自己已经融入了上流社会。

因为家庭的原因,斯普林特出生就是牛马。

他的父亲是个烂赌鬼,母亲是则在生下他的时候不幸去世。

有这样的父亲,斯普林特的童年飢一顿饱一顿加上痛揍一顿。

日常生活就是在欺辱和鄙视中度过,

为了活命,他无师自通的成为了一名小偷,总算是混上了温饱。

直到他偷到了一个职业者的身上。

斯普林特被打了一条腿,命也差点丟了。

好不容易活下来后,他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唯有力量。

他果断的加入了老家的帮派,凭藉智慧获得赏识,踏上了“游荡者”

之路。

虽然出身不好,但斯普林特毫无疑问是个天才。

他在短时间內入门,接著迅速普升,两年的时间走完了別人十几年的路。

斯普林特很快就成了老家的第一强者。

他先是杀了帮派老大自己上位,又杀了曾经得罪过自己的人。

斯普林特有一个习惯,他喜欢將所有冒犯过他的人全都记录在一本笔记上,

並且註明时间和缘由,最后再想一个死法和执行时间,时间到了就上门索命。

这让他有一种自己成为了死神,別人的生命任他生杀允夺的快感。

隨著他的实力越来越强,已经没人敢当面得罪他了。

但是他知道別人暗地里对自己的咒骂绝对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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