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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山顶上建了一座城堡,挂满了旗帜,然后坐在城墙上,看着山脚下的人来人往。”
“作为一个报道nba三十年的记者,我无法确定未来会怎样。
但我可以确定的是——当很多年以后,我们的后代翻看篮球史的时候,他们会发现一个名字占据了这项运动几乎所有的纪录顶端。
那个名字就是勒布朗·詹姆斯。
而那个名字旁边,一定会有一行小字:来自克利夫兰,一个曾经被遗忘的城市。”
体育画报的封面上,是勒布朗·詹姆斯在第四场终场后举起fvp奖杯的照片。
他的身后是金色的彩带和队友们的模糊身影,但他的脸在画面中央被清晰地定格——三十岁的男人,眼角有了细纹,胡茬里夹着几根白丝,但眼睛里的光芒和十二年前第一次登上si封面时一模一样。
封面标题只有一行字,用的是si有史以来最大的字号:“andthentherewasone”
(然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内页的专题文章中,资深专栏作家李·詹金斯用了一段极其克制的笔触:“在过去的十一年里,我曾六次为勒布朗·詹姆斯撰写si封面故事。
第一次是在2003年,标题是‘天选之子’。
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没有打过一场nba比赛,但他的名字已经让全美为之沸腾。
第二次是在2005年,他拿到了第一个总冠军——我写的是‘国王登基’。
第三次是2008年,三连冠之后,我的标题是‘王朝的轮廓’。
第四次是2011年,五冠——‘历史的重量’。
第五次是2013年,八冠——‘时间的尽头’。
第六次是今年。
我找不到标题了。”
“不是因为缺乏创意,而是因为语言本身已经不够用了。
英语中有大约十七万个常用词汇,但没有任何一个词能够准确地描述一个人连续十一年在最高水平的篮球联赛中夺冠的事实。
‘伟大’太苍白了。
‘王朝’太陈旧了。
‘传奇’太平凡了。
我们需要发明一个新的词汇。
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们需要承认,勒布朗·詹姆斯已经超越了词汇所能描述的范畴。
他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定义的球员。
他是定义本身。”
“在克利夫兰的球迷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出生在2005年,那么你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生活在一座冠军之城。
你的父母会告诉你——孩子,你知道我们以前等了多少年吗?你会摇摇头说不知道,然后继续在你的骑士队球衣上写下下一个球员的名字。
这是勒布朗·詹姆斯给这座城市的最大的礼物——不是那些总冠军奖杯,而是这种‘理所当然’的权利。
每一个克利夫兰的孩子,现在都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城市是最伟大的。
这在2005年之前是不可想象的。”
“在这个系列赛结束后的更衣室里,我问他:你还记不记得2003年你第一次走进这座球馆时的感觉?他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里没有骄傲,没有得意,只有一个走过漫漫长路的人回头看时的平静。
他说——‘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条路有多长。
现在我知道路有多长了,但我不知道它还有多长。
’”
“这就是勒布朗·詹姆斯。
十一冠之后,他依然在问——下一个在哪里?”
:()开始联盟骂我傻,骑士十冠你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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